宾川县人民检察院与县人民法院召开民事执行工作座谈会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做强民事检察工作的部署,结合云南省人民检察院开展涉企民事执行失信惩戒和限制消费措施专项监督的要求,7月12日,宾川县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与县法院执行局召开座谈会,进一步沟通思想,凝聚共识。

第三检察部主任向县法院执行局通报了2022年度开展民事执行专项监督工作情况和2023年上半年调阅县法院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卷宗情况,对发现的执行程序方面的问题和下半年开展涉企民事执行失信惩戒和限制消费措施专项监督工作与县法院交换了意见。

县法院执行局与会领导对在执行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与第三检察部进行交流,对检察机关下半年开展的涉企民事执行失信惩戒和限制消费措施专项监督工作表示积极配合,并希望检察机关加大对重大、敏感执行案件的全程监督,加强检法互动协作。

2013年8月以来,宾川县检察院与县人民法院联合签发《关于建立执行工作检察监督联系制度的实施意见》,对民事执行监督工作的原则、民事执行监督的适用范围、启动监督的方式、调取执行案件相关材料等方面建立合作机制,检、法两院一直保持良性互动,就执行和监督工作中发现的问题互通信息。多年来,宾川县检察院始终坚持监督与支持并重原则,既对县法院的民事执行活动进行法律监督,又尊重和支持人民法院依法行使执行权,使人民法院的判决真正落到实处,彰显法律权威性。


编辑|王丽波

审核|吴洪彪

终审|杨凤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