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群众办实事】跨省援助办理离婚,法律援助解除残疾人女士不幸婚姻
1月18日上午,一起经过宾川县法律援助中心多次辗转办理的离婚案件终于被法院立案受理,得知结果后,长期忍受家庭暴力的双重残疾人女士(智力肆级残疾、言语壹级残疾)吴某某和母亲曹女士喜极而泣。
原来,吴某某在年幼时父母离异,离异后吴某某随父亲到安徽,并嫁给了安徽省光明市的一名史姓男子,但吴某某婚后因不同原因长期遭受家庭暴力,处境堪忧。得知女儿的情况后母亲曹女士经过多方帮忙协调,将吴某某接回云南宾川家中。吴某某虽言语有障碍,表达不清晰,但强烈的表示要与丈夫离婚,不愿再回安徽的家中。但起诉离婚需提供结婚证,吴某某的丈夫鉴于自身家庭情况穷困,离婚后恐难再组新家,便紧紧收藏起结婚证,不愿离婚。拿不到结婚证,关键证据欠缺,安徽地区法院无法立案处理,无奈之下,吴某某母亲拨通宾川县法律援助中心电话求助,希望中心能够提供法律援助,让女儿顺利离婚,解除这段痛苦的婚姻关系。
宾川县法律援助中心了解到他们的情况后,通过认真梳理当事人案情,网上查询当事人安徽所在地的法律援助中心电话,并与他们取得联系。通过电话沟通将吴某某的情况详细告知安徽省明光市法律援助中心,通过详细交流后,双方决定一起援助吴某某。由宾川法律援助中心为吴某某拟好诉状,办好委托等手续一并寄到安徽省明光市法律援助中心,再由安徽省明光市法律援助中心指派律师,为吴某某到民政部门调取结婚证,然后将诉状及相关材料递交至明光市人民法院立案。
通过多方努力协调,近日,安徽省明光市法律援助中心告知吴某某的离婚案件已被当地法院立案受理,离婚程序也依法进入相关法律程序后,吴某某和母亲多日紧绷的心骤然释怀,眼泪伴着感谢声夺眶而出。吴某某不幸的婚姻和长期遭受的家庭暴力在宾川县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的帮助下终于画上句号。
图文/代婷 周静琼
编辑/李丹
责编/王静红
审核/安建雄
终审/杨凤云 吴洪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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