宾川县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主要数据公报
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和省州党委、政府工作安排,我县于2018年9月组织开展了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以下简称“三调”,以2019年12月31日为标准时点汇总数据)。
三年多来,在省、州“三调”办精心指导下,全县各级调查机构精心组织,调查人员辛勤工作,共汇集了120770个调查图斑数据,先后完成4轮国家内业核查、10余轮省级核查整改,于2020年10月底全面完成调查工作,查清了全县土地利用现状和资源家底,完成了宾川县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数据库建设、图件制作、编制等成果,数据真实可靠。
现将全县主要地类数据公布如下:
一、耕地36475.86公顷(54.71万亩)。其中,水田7602.08公顷(11.40万亩),占20.84%;水浇地319.96公顷(0.48万亩),占0.88%;旱地28553.82公顷(42.83万亩),占78.29%。
二、园地36018.96公顷(54.03万亩)。其中,果园34557.87公顷(51.84万亩),占95.95%;其他园地1461.09公顷(2.19万亩),占4.05%。
三、林地147270.16公顷(220.91万亩)。其中,乔木林地113057.71公顷(169.59万亩),占76.77%;竹林地29.85公顷(0.04万亩),占0.02%;灌木林地33910.99公顷(50.87万亩),占23.03%;其他林地271.61公顷(0.41万亩),占0.19%。
四、草地6785.09公顷(10.18万亩),全部为其他草地。
五、湿地55.56公顷(0.08万亩)。湿地是“三调”新增地类,我县涉及2个二级地类。其中,内陆滩涂34.12公顷(0.05万亩),占62.50%;沼泽地21.44公顷(0.03万亩),占37.50%。
六、城镇村及工矿用地8216.00公顷(12.32万亩)。其中,建制镇用地1065.41公顷(1.60万亩),占12.99%;村庄用地6524.82公顷(9.78万亩),占79.38%;采矿用地335.05公顷(0.50万亩),占4.06%;风景名胜及特殊用地290.72公顷(0.44万亩),占3.57%。
七、交通运输用地4025.65公顷(6.04万亩)。其中,公路用地1272.19公顷(1.91万亩),占31.62%;农村道路2752.65公顷(4.13万亩),占68.38%;港口码头用地0.15公顷(2.25亩);管道运输用地0.66公顷(9.90亩)。
八、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3641.18公顷(5.46万亩)。其中,河流水面988.91公顷(1.48万亩),占27.11%;水库水面1292.03公顷(1.94万亩),占35.53%;坑塘水面842.86公顷(1.26万亩),占23.08%;沟渠398.42公顷(0.60万亩),占10.99%;水工建筑用地118.96公顷(0.18万亩),占3.30%。
“三调”是一次重大国情国力调查,是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也是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后统一开展的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三调”数据成果全面客观反映了我县国土利用状况,也反映出耕地保护、生态文明建设、节约集约用地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必须准确分析原因,深入揭示发展变化趋势,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加以改进。各级各部门要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坚持底线思维,压实耕地保护责任,实行党政同责,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严格管控耕地“非粮化”,从严控制耕地转为其他农用地。要坚持问题导向,从严查处各类违法违规占用耕地或改变耕地用途行为。规范完善耕地占补平衡,确保完成省州规划下达的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任务,牢牢守住耕地保护红线。要坚持系统观念,强化规划引领作用,因地制宜,统筹生态建设。要坚持节约集约用地,合理确定新增建设用地规模,盘活存量建设用地,提高土地开发利用效率,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要因地制宜,加强国土空间全域综合整治,优化生产、生态、生活空间格局,深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助推全县乡村振兴。县级各有关部门要把“三调”成果作为相关管理工作的基础数据,切实发挥调查成果的重要支撑作用,深入推动调查成果在职能部门间的共享应用。
“三调”成果是我县制定经济社会发展重大发展战略规划、重要政策举措的基本依据。要加强“三调”成果共享应用,将“三调”成果作为国土空间规划和各类相关专项规划的统一基数、统一底图,推进县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宾川县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宾川县自然资源局
宾川县统计局
2022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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