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人大到宾川开展河(湖)长制和林长制督察

11月20日,州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彭云宁率州督察组一行到宾川开展河(湖)长制和林长制督察。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杨映红,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光鹏,副县长张源等陪同督察。

督察组一行先后深入到大银甸水库、县林草局林长制领导小组办公室、县水务局河长制领导小组办公室、乔甸镇林业站、海稍水库、大营镇等进行实地督察。

通过实地督察、查阅资料、听取汇报、交流座谈等方式,全面督察宾川县贯彻落实州委州政府关于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及林长制工作的部署要求,落实河(湖)长制及林长制重点工作任务情况。

督察组对宾川县推动落实河(湖)长制和林长制各项工作所取得的成绩给予充分肯定,认为宾川县政治站位高、责任压得实、工作落实到位,环境保护意识不断提高,治污能力不断提升,各项工作高位推进。要求宾川县要严格执行各级河(湖)长巡查制度,完善巡查、管护机制,加强日常巡查;要多部门联动,加大联合执法、宣传力度,在河湖边及重点路段设置警示牌,提高群众爱护环境和保护水源意识;加快绿美河湖、污水处理、生态防护、除险加固工程建设。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强化政治担当,切实抓好山水林田河(湖)综合治理;进一步落实法定职责,加快补齐基础设施短板;增强责任意识,全面抓好问题整改落实。


图文/张兴祥 翁显 邱隆军

编辑/李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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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安建雄

终审/杨凤云  张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