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殡葬倡议书
春和景明,万物清明。清明节是慎终追远、缅怀先辈、传承家风的传统节日,也是深化殡葬改革、推进移风易俗、弘扬文明新风的重要节点,为深入贯彻落实新修订的《殡葬管理条例》,扎实推进我县殡葬改革工作,倡导和树立“文明节俭治丧、节地生态安葬、绿色低碳祭扫”殡葬新风尚,现特向全县广大干部群众发出如下倡议:
减少焚烧纸钱、燃放鞭炮等传统祭扫方式,提倡以敬献鲜花、植树绿化、踏青遥祭、家庭追思会等方式缅怀故人,减少环境污染,守护绿水青山,让清明更“清明”。
弘扬尊老敬老爱老的中华传统美德,树立厚养薄葬、生前尽孝新观念。老人在世,尽孝心、勤孝敬、厚赡养;老人逝世后,提倡丧事简办,简化办丧治丧环节流程,抵制大操大办,盲目攀比,铺张浪费。不搞封建迷信活动,不使用豪华殡葬用品。
合理错峰祭扫、绿色出行,服从现场疏导与秩序管理,即扫即离、文明礼让,严防拥堵、踩踏等安全事故;严格遵守森林草原防火有关规定,不携带火种,不在防火区墓地和坟头烧香烧纸、燃放烟花爆竹,防范和杜绝火灾隐患,共度平安清明。
鼓励采取植树、植花、植草和立体安葬等方式处理骨灰,采用骨灰撒散、遗体(部分少数民族)深埋不留坟头等不占或少占土地的生态葬方式。倡导以树代碑、小型卧碑或不立碑,推广绿色生态、文明节俭的殡葬方式。
党员干部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带头文明节俭办丧事、带头实行火葬和生态安葬、带头文明低碳祭扫、带头宣传殡葬改革和移风易俗,以实际行动发挥带头示范作用。
慎终追远贵在心,文明祭扫践于行。让我们携起手来,以文明之举寄哀思,以绿色之行护家园,共同营造平安、有序、文明、和谐的清明氛围,推动殡葬改革走深走实,为建设文明和谐、生态美丽家园作出积极贡献!
中共宾川县委宣传部
(中共宾川县委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
宾川县民政局
2026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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