绽放在热区大地上的“宾检花”——点赞大理州“巾帼建功先进集体”宾川县人民检察院

宾川县人民检察院现有干部职工55人,其中女职工31人,占56.4%,在宾川这片美丽的热土上,她们用火一般的热情,在平凡的检察岗位上,忠实履行法律监督的职责,诠释着公平正义、执法为民的宗旨,她们用扎实的业绩展现了当代女检察官的飒爽英姿和靓丽风采。

她们是公平正义的守护者

她们巾帼不让须眉,坚守不枉不纵的司法理念,在审查逮捕、出庭公诉、刑事检察监督工作中勇挑重担,团结带领部门人员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法律关,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切实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以对人民、对法律的忠诚,书写了女检察干警的责任和担当。突出工作重心,加大对侵害妇女儿童犯罪的打击力度。对侵害妇女儿童的犯罪案件提前介入,积极引导侦查取证,从快打击犯罪。2020年,受理公安机关提请批捕的强奸、强制猥亵妇女、猥亵儿童等侵害妇女儿童犯罪案件2件2人,批捕2件2人。受理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8件8人,起诉8件8人。受理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未成年人犯罪案件13件29人,批捕10件21人,不捕3件8人,受理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未成年人犯罪案件33件66人,起诉33件60人,附条件不起诉6人。对发生在学校、幼儿园及周边的犯罪案件从快、从严办理,确保学校周边安全。通过强有力的打击犯罪,有效维护了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为妇女儿童健康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法制治环境和社会环境。

党组书记、检察长以国家公诉人身份出庭支持公诉,重拳出击扫黑除恶

她们是柔情满怀的执法者

她们满怀“关爱心、母亲心、正义心”,始终关注社会和谐进步,在维护妇女儿童权益、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女检察官们充分发挥女性优势,成立了未成年人办案组,进一步完善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办理制度,全面落实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告知制度,并有效利用讯问和法庭教育对未成年人进行教育、感化和挽救。2019年,干警周燕琴被评为大理州“巾帼建功标兵”,并在女检察官们的共同努力下,2020年,县检察院第二检察部被评为大理州“巾帼文明岗”;2021年3月,宾川县人民检察院被评为大理州“巾帼建功先进集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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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号检察建议”宣讲进校园

她们是充满爱心的奉献者

女检察官们积极响应县妇女工委号召,自觉把关爱弱势群体融入检察工作,形成帮扶困难妇女儿童的良好氛围。将服务融入办案中,积极为妇女儿童解决实际困难。妇女儿童作为弱势群体,在受到侵害或者自己的亲人受到侵害后,往往会陷入生活困境。建立刑事被害人救助制度,当特困被害人、抚养人、扶养人无法通过犯罪分子获得赔偿时,将通过法律程序给予一定的物质或者非物质弥补,为其解决生活困难。积极参与脱贫攻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他们多次深入挂钩村开展结对帮扶工作,宣传党的扶贫政策,了解帮扶对象的需求,细心制定帮扶措施,帮助增加经济收入;开展三清洁、美丽家园活动,帮助提升人居环境;与帮扶对象共同想办法解决他们生产生活中所遇到的难题,增强帮扶对象脱贫致富的信心。积极参与志愿服务活动,服务宾川文明发展。全体女检察干警参加“美家、美院、美城、美人”巾帼志愿行动,助力美丽、文明、卫生宾川建设活动。4人担任法制副校长,2人参加县扫黑除恶知识宣讲团。参加志愿服务、送法进基层等集体活动,她们进企业、进乡村、进学校、进机关,与基层干部群众交流、提供法律咨询,宣传抗击新冠肺炎知识,主动服务工作大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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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扶贫搬迁点开展“三清洁”、“美丽家园“”活动

她们是争先创优的佼佼者

在县检察院党组的高度重视、教育和培养下,她们刻苦学习,锐意进取,开拓创新,在工作和学习中彰显着自己的价值追求。一分耕耘,一分收获,女检察官们的勤奋工作得到了各级领导和部门的充分肯定,2020年,在领导的关心和同事的支持下,女检察官们在各自的岗位上尽显风采,涌现了一批先进典型,有10人(次)受到各级表彰,如:有1人被评为大理州检察系统“最佳辩手”,1人荣获“业务标兵”称号,1人被大理州总工会授予知识型职工称号,3人被考评为优秀公务员等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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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心中永恒的追求,为了宾川检察事业的发展,宾川县人民检察院女检察官们用忠诚和青春诠释着公平正义,用心血和汗水谱写着和谐乐章,这群“宾检花”正绽放着最美丽的芬芳。


供稿/宾川县人民检察院

编辑/徐晓霞

责编/王翠芳

审核/朱晓天

终审/杨凤云 刘  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