宾川县拟推荐第十五届大理州文明村镇、文明单位和第二届大理州文明家庭名单公示
宾川县拟推荐第十五届大理州文明村镇、文明单位和第二届大理州文明家庭名单公示
根据大理州文明委《关于开展第五届云南省文明城市、第十五届大理州文明村镇、文明单位和第二届大理州文明家庭、文明校园创建活动的通知》文件要求,经审议,现将宾川县拟推荐第十五届大理州文明村镇、文明单位和第二届大理州文明家庭名单予以公示。
一、拟推荐第十五届大理州文明单位10个
1、宾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宾川县财政局
3、中共宾川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4、宾川县气象局
5、宾川县公安局州城派出所
6、宾川县公安局鸡足山派出所
7、云南宾川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8、宾川县宾杰农副产品有限责任公司
9、宾川县宾居镇清河社区
10、宾川县宾居镇财政所
二、拟推荐第十五届大理州文明村镇6个
1、宾川县金牛镇
2、宾川县鸡足山镇
3、宾川县平川镇
4、宾川县金牛镇罗官村委会
5、宾川县宾居镇乌龙坝村委会
6、宾川县鸡足山镇沙址村委会
三、拟推荐第二届大理州文明家庭10个
1、宾川县宾居镇钟友贵家庭
2、宾川县大营镇李文芽家庭
3、宾川县大营镇杨从义家庭
4、宾川县金牛镇邵琼清家庭
5、宾川县金牛镇杨克宪家庭
6、宾川县拉乌乡李绩成家庭
7、宾川县平川镇杨恩海家庭
8、宾川县平川镇杞文平家庭
9、宾川县乔甸镇杨国菊家庭
10、宾川县乔甸镇朱建康家庭
欢迎社会各界监督并提出意见。
公示时间为2021年9月10日至2021年9月16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在公示期内可通过信函、邮件、电话等方式向县文明办反映意见和建议。
县文明办电话:0872-7144341,电子邮箱:bcxwmb@163.com;联系人:杨金艳 13404952177。
通信地址:中共宾川县委宣传部文明办;邮编:671600。
宾川县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9月10日
编辑/王静红
责编/王静红
终审/杨凤云 吴洪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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