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丽相城】@所有人注意了,你的车在县城要怎么停?来看!
关于开展全县违法停车整治行动的通告
为全力加快“美丽县城”建设步伐,深入推进县城区交通环境集中整治,优化县城区人居环境,减少交通拥堵,消除交通乱象,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获得感、幸福感和满意度。县人民政府决定在春运期间开展违法停车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整治时间
2021年12月20日起至2022年2月15日。
二、整治范围
(一)金叶路、白塔路、金牛路、佛都路、宏强路、中心街、青年路、鑫福路、南苑路、景观大道、金川路、白羊路、龙井路路段及上述街、路、巷周边人行道路。
(二)集贸市场、商场、客运站、学校、医院、酒店、广场、交叉路口、党政机关、市政建设项目等周边道路。
三、整治措施
(一)整治在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及人行道上乱停乱放机动车的行为,对违法停放的机动车将根据具体违法情节,依法采取责令驱离、处罚、拖移等查处措施;
(二)对全县现有已经施划的停车泊位进行管理,在停放车辆时要按照停车泊位上的箭头方向停车,对不按停车位箭头方向停车的进行处罚;
(三)整治电动车、摩托车违法占用汽车停车位的行为,电动车、摩托车在人行道上无序乱停乱放影响市容市貌的行为;
(四)三轮摩托车未按照行车方向沿路边靠右顺序停放,在T字路口、十字路口弧形路、交叉路口乱停乱放影响视线,对三轮摩托车驾驶员进行处罚;
(五)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擅自设置、占用、撤除停车泊位或停车标识;
(六)对长时间占用公共停车泊位、在公共停车位停放机动车遮挡号牌的,依法进行处罚和拖移;
(七)对阻挠、妨碍执法人员执行公务的,将依法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四、法律依据
对违反上述规定的车辆及驾驶人,由宾川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云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给予相应处罚。
本通告由宾川县县城区路域交通环境整治办公室负责解释并组织实施,自2021年12月20日起施行。
特此通告
宾川县县城区路域交通环境整治办公室
2021年12月18日
编辑/王翠芳
责编/王翠芳
审核/安建雄
终审/杨凤云 吴洪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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