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宾川】21年外包土地终于回归!
2022 / 03 / 25
来源:宾川融媒


“民以食为天,食以农为源,农以地为本。”近年来,随着农村经济发展迅速,土地价值得到了大幅提升,因土地所引发的纠纷也越来越多。为妥善处理好农村土地权益案件,保护农民合法权益,近日,宾川法院成功执结一起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纠纷案,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案情回顾:1998年度,被告赵某洪以夺标的方式获得了原告赵某波所属并位于宾川县金牛镇罗官村委会余家坪村内集体水塘的承包权,管理时间为20年,被告于1998年3月5日通过现金交付的方式向原告赵某波所属单位支付了当年的承包费1000元以及相关费用。此后,赵某洪未再向原告支付承包费。经催要承包费及要求返还土地未果。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赵某波将赵某洪告上法庭,遂成诉。
县法院作出判决:被告赵某洪归还原告宾川县金牛镇罗官村民委员会余家坪村民小组位于本村老田的土地,并支付扣除500元押金外自1999年3月2日起至归还土地之日止每年1000元的承包费。结案后,被告赵某洪以原告未赔偿推改土地费为由逾期拒不执行法院生效裁判文书。进入执行程序后,宾川法院执行法官多次催促赵某洪归还土地未果,为维护原告赵某波的合法权益,执行局于3月15日对被告土地进行强制执行。
在执行前,执行局结合案情进行讨论研究,制定执行计划,部署执法人员,准备执法物资。在强制执行过程中,执行局局长及执行法官对被告赵某洪释法明理,赵某洪听取法官意见后,与原告赵某波达成和解,收完本季土地附着物后将土地归还赵某波,这场土地经营权合同纠纷案件顺利执结。
图文/杞迪
编辑/李丹
责编/王静红
审核/安建雄
终审/杨凤云 吴洪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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