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宾川】拉乌乡:“违建”零容忍 ,拆!

8月17日,拉乌乡依法拆除辖区内一宗占路建设的违法建筑。

该违法建筑位于拉乌乡新兴村委会,农户在未经审批的情况下,私自建设面积170多平方米的钢架结构用房,建设用地侵占公共区域且不符合村庄规划。

此前,拉乌乡对涉及违法建筑农户的王某下达了《建设行政责令停止建设通知书》和《建设行政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其于8月15日前完成整改。工作人员多次上门进行法律法规宣传,但该农户未限期内对违法建筑进行拆除,拉乌乡党委、乡政府果断决策,组织人员对违法建筑进行强制拆除。

通过耐心的做思想工作,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讲解拆除必要性和重要性,王某一家逐步消除了抵触情绪,意识到个人违法行为的危害性,积极配合拆除工作。整个拆除过程执法文明、有条不紊。

图文/赵彬 杨运政

编辑/张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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