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关于宾川县县城规划区智慧停车项目收费标准调整 定价决定和听证会主要意见采纳情况及理由的公告

宾川县发展和改革局

关于宾川县县城规划区

智慧停车项目收费标准调整

定价决定和听证会

主要意见采纳情况及理由的

公 告

(第3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的有关规定,2023年7月27日宾川县发展和改革局举行听证会,对《宾川县县城规划区智慧停车项目收费标准调整方案》(以下简称《调价方案》)举行了听证。依据《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云南省定价目录的通知》(云发改价格〔2021〕676号)、《关于进一步完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政策的实施意见》(云价收费〔2016〕75号)有关规定,综合考虑规划区不同用户和地段等因素,经依法定程序进行成本监审、价格听证并提请县人民政府,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将宾川县县城规划区智慧停车项目收费标准调整定价决定和听证会主要意见采纳情况及理由公告如下:

一、宾川县县城规划区智慧停车项目收费标准调整定价决定

《宾川县人民政府关于宾川县县城规划区智慧停车项目收费标准调整的批复》(宾政复〔2023〕145号)同意县发展改革局所提请的调整宾川县县城规划区智慧停车项目收费标准及收费时段,从9月8日起执行。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1.一类泊位停放时间30分钟以内(含30分钟)的免费停放,30分钟以上1小时以内(含1小时)按起始价收费4元,超过1小时实行累进加价收费,每增加半小时加收1元(超时不足半小时,按半小时计收),当天累计收费每次不超过20元。

2.二类泊位停放时间30分钟以内(含30分钟)的免费停放,30分钟以上1小时之内(含1小时)按起始价收费3元,超过1小时实行累进加价收费,每增加半小时加收1元(超时不足半小时,按半小时计收),当天累计收费每次不超过15元。

3.收费时段为每天8:00至21:00,其余时间免费停放。

二、听证会主要意见的采纳情况及理由  

采纳了多数听证会参加人同意调整宾川县县城规划区智慧停车项目收费标准及收费时段的意见。

理由:听证会参加人一致同意调价,根据多数听证会参加人的意见建议。

特此公告。 

 

宾川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9月12日

来源/宾川县发展和改革局

编辑/李丹

责编/李丹

审核/朱晓天

终审/杨凤云  吴洪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