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宾川】阳光司法+普法强基,法律宣传效果加倍

 


11月8日,宾川法院刑事审判庭到大营镇萂村村委会开展阳光司法活动,公开开庭审理了两件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大麻案件,活动邀请了萂村村委会各村民小组组长、村委会全体干部参加旁听。

经审理查明,2023年5月,被告人李某某、赵某某分别在自家山地里非法种植疑似毒品原植物大麻,7月24日,李某某、赵某某种植的大麻植株被公安民警发现并铲除。经清点,李某某非法种植有疑似毒品原植物大麻植株9726株,赵某某非法种植有疑似毒品原植物大麻植株7636株。经云南省农业科学院经济作物研究所鉴定,李某某、赵某某种植的疑似毒品原植物大麻系大麻科大麻属大麻种植物。

案件经过审理依法当庭作出宣判,对被告人李某某犯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对被告人赵某某犯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4000元。案件宣判后,二被告人均表示服从判决。

庭审活动结束后,案件承办法官及检察官结合案件处理情况向旁听人员进行了以案释法,针对大麻的危害性,国家对种植大麻的禁止性规定以及我国刑法对非法种植大麻等毒品原植物的处罚等进行了深入细致的释法说理。

结合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宾川法院联合宾川县大营镇司法所还就地向旁听人员专门宣传了电信诈骗反诈防骗、命案防控、反有组织犯罪法和禁毒、未成年人保护等方面的法律知识。



来源/宾川县法院

编辑/李丹

责编/李丹

审核/安建雄

终审/杨凤云  张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