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宾川】拉乌乡多方联动拆除违法建筑

1月31日,拉乌乡组织自然资源、公安、农业、综合执法等站所,多方联动依法拆除核桃谷内一座木制结构违法建筑。

据了解,该建筑位于拉乌乡箐门口村委会核桃谷广场旁,占地面积90平方米左右,建筑面积120平方米,两层木制结构。据拉乌自然资源所所长介绍,该建筑由箐门口村委会的唐某某在未经审批的情况下私自建造,不符合村庄规划,属违法建筑。

拉乌乡政府先后于2022年2月,2023年8月对违建农户唐某某下达了《建设行政责令停止建设通知书》、《建设行政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其于2023年9月5日前完成整改,并多次组织人员上门进行法律法规宣传和思想动员,但该农户未在限期内自行拆除违法建筑。针对这一情况,拉乌乡党委、政府经过研究,组织40多名人员对违法建筑进行强制拆除。

拆除之前,乡政府的分管领导宣读了违法建筑拆除的法律依据和理由,党政主要领导亲自与违建农户唐某某进行沟通交流。通过苦口婆心的劝说,唐某某意识到违法行为的危害性,表示愿意配合拆除工作。当天下午2时许,随着挖机启动,两层木制违法建筑一点点被拆除,整个拆除过程文明有序,气氛平静,累计耗时5个小时。

本次清拆工作,充分体现了乡党委、政府对临建违建的“零容忍”态度,为心存侥幸者敲响“警钟”。下一步,拉乌乡将持续保持高压态势,紧紧围绕“零增长、减存量”工作目标,力争把临建违建遏制在萌芽状态,做到露头就打,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打击一起,切实强化“不敢占”的威慑,完善“不能占”的制度,增强“不想占”的自觉,坚决遏制“两违”现象的蔓延。


图文/赵彬 季麟

编辑/李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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