宾川县公安局关于征集“村霸”“乡霸”“沙霸”“矿霸”“街霸”“市霸”等涉黑涉恶犯罪线索的通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的重要决策部署,持续深入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进一步加大依法惩治“村霸”“乡霸”“沙霸”“矿霸”“街霸”“市霸”等突出黑恶势力,全力维护社会治安大局稳定,提升民众安全感和满意度,现面向社会广泛征集相关涉黑涉恶问题线索。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线索征集范围
(一)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制度安全、政权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痞霸势力。
(二)采取暴力、威胁等手段把持基层政权,横行乡里或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欺压百姓、称霸一方的“村霸”“乡霸 ”。
(三)多次实施寻衅滋事、聚众闹事、打架斗殴、故意伤害等违法犯罪行为,横行乡里、称霸一方的黑恶势力。
(四)采取暴力、威胁手段,操纵和破坏农村基层组织选举,把持和干扰基层政权、侵占农村集体财产、垄断集体资源的黑恶势力。
(五)在乡村振兴、征地拆迁、土地变更确权等过程中强取豪夺、强拆强占,或者聚众影响和阻挠集体项目建设和资源开发的黑恶势力。
(六)在工程建设中干扰施工、垄断建筑装修材料,通过暴力、威胁手段欺压群众,扰乱社会秩序的黑恶势力。
(七)聚集在人员密集场所、繁华地带等区域拉帮结伙、寻衅滋事、打架斗殴、强拿强要、称王称霸,破坏一方治安秩序的“街霸”“市霸”等痞霸势力。
(八)无证开采、越界开采、垄断矿产资源、非法占地洗沙、盗采河沙等非法开采自然资源、破坏生态环境的“沙霸”“矿霸 ”。
(九)操纵、经营“黄赌毒”,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
(十)教唆、引诱未成年人实施犯罪行为,或者针对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等弱势群体实施违法犯罪的黑恶势力。
(十一)党员(村、社区)干部及其他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涉嫌存在黑恶势力问题,以及纵容、包庇痞霸势力活动,为痞霸势力充当“后台”“保护伞”的公职人员。
(十二)在商贸集市、农副产品交易市场、旅游景区、运输、水利资源等行业领域欺行霸市、抢占资源、垄断经营、强拉客源、敲诈勒索、强迫交易的“街霸”“市霸”等黑恶势力。
(十三)其他危害社会安全稳定的黑恶痞霸势力。
二、举报线索注意事项
举报内容尽可能详实、客观、准确,有明确举报对象、实施违法犯罪时间、地点、具体事实、过程及证据材料等;举报人对检举、揭发、提供线索的真实性负责,不得虚构或夸大事实,对故意捏造事实和诬告陷害他人的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三、举报人保护措施
宾川县公安局将依法依规及时做好线索核查处理工作,并对举报人的个人信息严格保密,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对泄露信息或打击报复举报人的,将依法从严从重惩处。
四、举报方式
举报地址:宾川县公安局扫黑办(县公安局刑侦大队)
邮政编码: 671600。
举报电话:110、0872-7311736。
宾川县公安局
2025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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