宾川县严格落实救助资金卡折代管备案管理保护救助对象切身利益
2025 / 07 / 01
来源:未知
当特困供养、低保等救助对象,因行动不便或无民事行为能力,无法自己管理资金账户时,可委托亲属、村干部等代为保管。无民事行为能力的可由监护人、村(居)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本着最有利于救助对象的原则选择代管人,相关部门对代管情况进行登记备案,同时明确代管流程、责任和监管机制,确保救助资金专款专用,防止被挪用、侵占。
宾川县严格落实救助对象资金发放卡折代管备案工作,印发《宾县社会救助对象救助资金发放卡折代管备案管理办法(试行)》,对救助资金发放卡折代管情况进行备案管理,截至2025年6月30日,全县社会救助对象卡折代管备案共计657人,其中,由村干部代为管理卡折的对象共11人,监护人代为保管646人。代管过程严格遵循“自愿申请、规范备案、动态监管”原则,签订委托代管协议,确保真正管好用好救助对象的每一分“保命钱”和每一笔“救助款”。
下一步,宾川县将持续强化社会救助资金监管,有计划对救助对象进行探访,掌握了他们的生活现状,督促代管人认真履行代管职责,照顾好救助对象的日常生活,定期核查代管卡折使用情况,确保代管政策精准落地,切实保障困难群众切身利益。
图文/王顺娟
编辑 责编/李丹
审核/朱晓天
终审/杨凤云 张进
网友评论文明上网,理性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