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全县中小学生及家长交通安全的一封公开信

致全县中小学生及家长交通安全的

一封公开信 


全县广大中小学生及家长:

你们好!安全是一个永恒的话题,交通安全连着千万家。又是一年开学季,安全第一,平安出行。守护每一位孩子的出行安全,是我们公安交管、学校和家长共同的责任,宾川县公安局请广大交通参与者与我们共同携手,共同为孩子们筑起坚实的交通安全屏障。

一、请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知法守法,从我做起。家长要以自身的言行引导孩子养成良好的交通习惯,配合学校和公安交管部门,加强对子女的交通安全教育,让孩子掌握交通安全知识,增强交通安全观念,培养文明交通意识,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

二、电动自行车需按照规定注册登记上牌,方可上路行驶,家长骑电动车、摩托车接送孩子时,要做到“佩戴好安全头盔、靠右行、不逆行、不闯红灯”。驾乘人员一定要自觉佩戴好安全头盔,系好固定卡扣。

三、未满16周岁的禁止驾驶电动自行车,驾驶摩托车(含电动)必须年满18周岁,且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严禁任何人将摩托车(含电动)交给无驾驶证的学生驾驶,驾驶电动自行车、摩托车(含电动)不得违规载人、多人乘骑,违反相关规定的,公安交管部门将依法进行处理。

四、自觉抵制交通违法,文明接送学生。家长驾驶机动车接送学生时,要自觉做到不闯红灯、不逆行、不酒后驾驶、不超员超载、不争道抢行。行经人行横道时,减速慢行,通过路口时按序排队通行。在指定地点规范停车,并做到靠边停车、即停即走。

五、自觉抵制“黑车”,安全乘坐车辆。不乘坐无营运、存在安全隐患、超员超载的车辆,乘坐车辆时,规范系好安全带。车辆停稳后再开门,开门的时候要注意观察后方的的车辆行人,确保安全后开门。下车后,要留意两边车辆,不要突然横穿道路,不要在道路上追逐。

六、遵守交通规则,安全文明行走。行走时,要走人行道,走路时要注意观察周围情况,要远离车辆盲区。

新学期,宾川县公安局将持续开展“护学岗”行动,加强学校周边道路的巡逻管控和交通秩序整治,严查各类交通违法行为,优化交通通行环境。

在此,提醒广大家长,为了学生安全,要按照以上规定接送学生上下学,加大对学生上下学和出行安全的保障。同时,学生也要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懂得“知危险 会避险”,确保出行安全,形成“警校家”一体,相互监督的良好格局,让我们共同携起手来,多一份责任,共同守护孩子出行安全,健康成长。


宾川县公安局

2025年8月28日

来源/宾川县公安局

编辑 责编/李丹

审核/朱晓天

终审/杨凤云  张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