宾川县人民法院执行悬赏公告



云 南 省 宾 川 县 人 民 法 院

执 行 悬 赏 公 告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王从刚、虞春美与被执行人许婉萍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根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四条之规定,特发布悬赏公告。

被执行人:许婉萍,女,1986年6月16日生,汉族,云南省宾川县人,住宾川县金牛镇白塔村委会下白塔村。公民身份号码532924198606****43。

执行依据:(2024)云2924民初1974号民事判决书

执行案号:(2025)云2924执461号

执行标的:人民币151478.63元及利息

凡提供财产本院尚未掌握的被执行人可供执行财产线索的,申请执行人承诺支付实际到位款项金额的20%作为奖励;

本院将对提供财产线索的人员身份及其提供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6个月内有效。

同时,本院再次规劝被执行人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否则本院将视情节对被执行人采取司法拘留、罚款等强制执行措施,涉嫌构成犯罪的,将移交有关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联系人:张法官

举报电话:0872-7310753

邮寄地址:云南省大理州宾川县金牛镇仁和路49号宾川县人民法院执行局。

邮政编码:671600 




             宾川县人民法院

             2025年9月24日









来源/宾川县人民法院

编辑 责编/李丹

终审/杨凤云  张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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