宾川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关于宾川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的决议
宾川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
关于宾川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
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的决议
(2026年2月28日宾川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宾川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审查了宾川县人民政府提出的《宾川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草案》,会议同意宾川县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结果报告,决定批准规划纲要。
会议认为,规划纲要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部署、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和对大理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省委十一届九次全会、州委九届九次全会和县委十三届十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中共宾川县委关于制定宾川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要求,提出未来五年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要求、发展定位、发展目标、空间布局符合宾川实际,总体可行。
会议要求,“十五五”时期,要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化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和对大理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围绕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心任务,紧扣“一个跨越”“三个定位”“开创发展新局面”这个总纲,锚定省委“3815”战略发展目标,融入全州“三区两地一枢纽”发展新格局,深入实施产业强县、基础固县、生态立县、开放活县战略,打造高质量国家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高水平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宜居宜业和美县城、文旅康养生活目的地、滇西绿色能源和建材基地,构筑“两区一城两地”发展格局。努力实现县域经济、产业转型、基础设施、生态建设、乡村振兴、城乡融合、改革开放、社会文明、民生福祉、县域治理十个方面新提升。推动要素高效集聚,构建“一带双核”驱动、“东西双轴”带动、“三区组团”联动的空间发展新格局。确保到“十五五”末与全国全省全州同步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取得决定性进展,在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开创宾川发展新局面。
来源/县人大办公室
编辑 责编/李丹
审核/朱晓天
终审/杨凤云 张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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