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强化近期全县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宾川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12

关于进一步强化近期全县疫情防控工作的

通  告

为认真做好近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严防聚集性疫情发生,结合我县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主动报备和严格防控

(一)从境外、国内中高风险、低风险地区入(返)宾的务工(创业)、就读学生等返乡人员,应主动(或委托亲朋好友、家人)提前3天向所在村组(社区)、小区物业和工作单位报备,返宾后要主动配合落实相关防控措施。

(二)境外和国内高风险地区返宾人员、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等重点人员严格执行14天的集中隔离、7天的健康监测、7天内不参加聚集性活动。7天的健康监测后免费进行一次核酸检测;对于在县外其他地区完成14天集中隔离的人员,返回我县后继续开展7天的健康监测并免费进行一次核酸检测,健康监测结束后7天内不参加聚集性活动。

(三)有14天国内中风险地区旅居史的入(返)宾人员,立即进行一次核酸检测,结果阴性者继续居家医学观察7天,不具备居家隔离条件的,继续在集中隔离场所隔离观察7天,进行规范的健康监测;观察结束后,7天内不参加聚集性活动。

(四)自2021年1月22日起,省外入(返)宾人员和省内州外从事冷链食品从业人员、口岸直接接触进出口货物从业人员、隔离场所工作人员、交通运输工具从业人员等重点人群,要如实报告近14天内行程轨迹,提供解除隔离证明或近7天内核酸检测证明。省外返乡人员持7天内核酸检测证明返乡后,实行14天居家健康监测,居家第7天和第14天自行到县域内具有核酸检测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核酸检测。核酸检测证明由村组(社区)以及宾馆酒店和旅游景区景点等责任单位负责查验。

二、严控人员聚集

(五)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含民营企业)率先示范,党员干部带头,在本地过年,倡导群众就地过年。一律取消集体团拜、大型慰问、联欢、聚餐、年会等活动。严格精减各类会议,加强各类会议的规范管理,按照“谁举办、谁负责”的原则,严格控制人数和规模,原则上不召开大型会议,鼓励线上开会。

(六)从即日起,暂停县域内各类民俗、商业、群众性活动的举办和宗教场所聚集性活动。避免大规模人员聚集,降低疫情传播风险。

(七)从即日起,坚持“红事缓办、白事简办、宴请不办”,严管严控“年饭、杀猪饭”等人员聚集活动。操办丧事须一切从简,参与人员控制在近亲属和必要的邻里相帮人员之内,严禁来自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人员和正在医学观察的人员参加。各村民小组公房、活动场所一律关闭,不提供任何居民办理客事活动。

(八)从即日起,进一步加强集市环境整治和人员管控,组织专门力量,在乡镇和村级逢圩日加大疫情防控宣传,引导群众减少聚集时间。

三、加强排查报告

(九)各乡镇、各级各部门要及时对来自境外返乡人员、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人员、冷链物流从业人员、口岸直接接触进口货物从业人员、隔离场所工作人员、交通运输工具从业人员等重点人员,进行排查、信息登记和网格化管理,确保不漏一户、不漏一人。

(十)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室、个体诊所和医务人员要认真落实“早发现、早报告”要求,充分发挥“哨点”作用,发现发热、咳嗽等可疑人员,及时报告行业主管部门。

四、加强群防群控

(十一)鼓励广大群众对“三非”人员和中国籍偷渡回国人员积极进行举报。

(十二)疫情防控事关你我,请广大群众认真遵守各项疫情防控规定,积极配合落实落细各项疫情防控措施,不信谣、不造谣、不传谣,共同维护良好的社会秩序。

1.宾川县各乡镇疫情防控工作联系电话:

金牛镇   0872—7330276

宾居镇   0872—7326696

乔甸镇   0872—7366998

拉乌乡   0872—7356050

平川镇   0872—7377219

钟英乡   0872—7376182

州城镇   0872—7346158

力角镇   0872—7399196

大营镇   0872—7388135

鸡足山镇   0872—7350429

2.宾川县定点医疗机构(核酸检测)咨询联系电话:

宾川县人民医院   0872—7140169

宾川县中医医院   0872—7331511

宾川县妇幼保健院   0872—7311857


宾川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1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