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届宾川县委第二轮巡察公告

根据宾川县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十三届宾川县委第二轮巡察派出5个巡察组对县自然资源局、县民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商务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工商联、县工业信息和科技局、县统计局10个县级单位党组织开展巡察监督。按照《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印发关于《州(市)、县(市、区)党委巡察制度实施办法》《中共宾川县委巡察工作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巡察进驻时间

2021年10月22日至12月7日,共45天(不含法定节假日)。

二、进驻单位及联系方式

(一)县委第一巡察组:对县自然资源局、县民政局开展常规巡察

信访接待地点:县自然资源局、县民政局县委第一巡察组办公室,举报电话:13308724837,电子邮箱:bcxwxcz01@163.com。

(二)县委第二巡察组: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商务局开展常规巡察

信访接待地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商务局县委第二巡察组办公室,举报电话:13378726847,电子邮箱:bcxwxcz02@163.com。

(三)县委第三巡察组:对县交通运输局、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开展常规巡察

信访接待地点:县交通运输局、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县委第三巡察组办公室,举报电话:13378724607,电子邮箱:bcxwxcz03@163.com。

(四)县委第四巡察组:对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工商联开展常规巡察

信访接待地点: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工商联县委第四巡察组办公室,举报电话:13308720197,电子邮箱:bcxwxcz04@163.com。

(五)县委第五巡察组:对县工业信息和科技局、县统计局开展常规巡察

信访接待地点:县工业信息和科技局、县统计局县委第五巡察组办公室,举报电话:19187282847,电子邮箱:bcxwxcz05@163.com。

征求意见箱位置分布:各被巡察单位。

三、工作权限

本轮巡察围绕“三个聚焦”,即聚焦“基层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省州县党委决策部署情况、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三个方面,紧扣“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六项纪律、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纪律作风情况,结合被巡察单位职能责任,重点对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完成情况、推进产业融合、项目建设、招商引资、工业发展“四大攻坚战”等方面工作情况开展巡察监督。

巡察监督部门:中共宾川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监督电话:0872-7149271

通信地址:宾川县委巡察办(金牛镇鑫福路延长线县卫生健康局二楼)

特此公告

中共宾川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