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好身边人 做好当下事】“三强化”!扎实推进林长制工作




全面推行林长制,是生态文明建设领域的一项重大制度创新。宾川县宾居镇自推行林长制工作以来,镇党委、镇政府高度重视,始终坚持“生态优先、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的理念,紧紧围绕“护绿、增绿、管绿、用绿、活绿”五大目标任务,以“三强化”举措高位推动全镇林长制各项工作做细做实。


强化领导,压实工作责任。
及时制定《宾居镇落实林长制工作实施方案》,成立了由镇党委书记、镇人民政府镇长担任组长,分管林业的班子领导任常务副组长,各相关领导任副组长,辖区各村(居)委会主任、各中心站所办负责人为成员的推行林长制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林政资源管理站,由镇分管林业工作领导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组织开展日常业务工作。全镇实行二级林长制,制定了镇、村两级林长制工作制度,明确了各级林长职责、目标任务和各自责任区域。目前,宾居镇设镇级林长13人(镇级总林长2人、总督查长和副总督查长各1人)、镇级森林警长1人、村级林长40人、村级护林员19人、村民小组专管员127人、专职工作人员2人,镇属各中心(组)所办分别划分到各行政村挂包联系开展林长制工作。


强化宣传,营造工作氛围。
充分利用会议、广播、标语、微信工作群、发放宣传资料、树立标牌等,采取正面引导、反面警示的方式,对林长制进行广泛宣传,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对实施林长制、保护生态资源的重要性认识,为林长制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激发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保护生态资源的积极性和责任感。截至目前,共召开专题会议9场次、开展宣传活动22场次,发放宣传资料4600余份,悬挂粘贴宣传标语320余条。


强化监督,严肃工作纪律。
宾居镇组织各相关单位,定期召开林长会议,一起研究解决重点难点和突出问题,及时下发巡林通知。加强对林长制工作的督查检查,督查结果及时通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目前,宾居镇在镇、村(社区)主要路口显眼位置竖立林长制公示牌9块,及时向全社会公布“林长”名单、管护范围、职责和联系方式,认真接受群众监督和举报。同时县镇人大代表也及时开展专题视察和审议林长制工作,在辖区内形成了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参与林长制工作,共同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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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步,宾居镇将把林长制工作同乡村振兴、文明创建等工作纳入一体规划,把生态保护和产业发展相结合,为全镇各项工作整体推进夯实基础。
图文/张莹 罗志勇
编辑/王静红
责编/王静红
审核/朱晓天
终审/杨凤云 吴洪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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