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优提质促发展】云南省延安精神研究会对宾川作出专项表彰决定

近年来,宾川县在延安精神“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的各项活动中,不断创新、锐意开拓、成效显著,受到社会各界和上级组织的一致好评。

5月30日,云南省延安精神研究会作出专项表彰决定,授予中共宾川县委员会“弘扬延安精神 赓续红色基因先进单位”称号;授予宾川县延安精神研究会“全省弘延先进单位”称号;授予宾川县延安精神研究会会长冯志军同志“弘延先锋”称号;授予宾川革命英烈红军小学(宾川县金牛镇第二完全小学)“全省传承红色基因先进单位”称号。

省延安精神研究会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再接再厉、继续努力,不断取得“弘扬延安精神 传承红色基因”新的更好成绩,为促进宾川县经济社会和各项事业发展作出贡献。


图文/王艳钧

编辑/杨宏毅

责编/李 丹

审稿/朱晓天

终审/杨凤云 张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