宾川县教育体育局
关于实施2026年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春假的
通 告
全县各学校、各位家长朋友:
按照省教育厅等部门印发《关于实施中小学春秋假制度的指导意见》,为让孩子们走出校园、亲近自然、参与社会实践、提升综合素养,在轻松惬意的假期里滋养身心、锤炼品格,助力每一位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结合我县实际,现将实施2026年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春假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实施范围
1.全县义务教育阶段1—9年级学生安排春假。
2.有条件的幼儿园可结合实际参照执行,参照执行的乡镇幼儿园需向乡镇中心学校备案,县幼儿园向县教育体育局备案;县特殊教育学校可根据残疾学生身心特点和实际需要,灵活安排并向县教育体育局备案。
3.高中(含职中)阶段暂不纳入本次春假范围。
二、放假时间
2026年4月7日至4月8日放春假,共2天。春假与清明节法定假期(4月4日至6日)无缝衔接连休,一共放假5天。
三、落实教学衔接
1.春假期间,结合清明传统节日,引导学生缅怀革命先烈、追思先辈先贤,了解清明民俗文化,树立感恩与敬畏之心,践行绿色、文明、简约的祭扫新风尚。鼓励学生走出家门,走进自然、走进田野,感受春日美好,观察自然变化,在实践中增长见识、陶冶情操,适当开展亲子研学、户外踏青等活动,增进亲子情感。
2.春假期间,引导学生合理规划作息,保持规律的作息习惯,早睡早起,避免熬夜,合理安排学习、休息与娱乐时间,不沉迷电子产品,适度完成假期学习任务,养成自主学习的良好习惯。
3.春假期间,严禁学校以任何名义违规补课,严禁教师参与任何形式有偿补课。
四、家校携手,筑牢安全防线
1.学校层面:放假前学校应开展交通安全、食品安全、防溺水、森林防火、防电诈等安全教育,全面提升学生安全防范意识,畅通家校沟通渠道,督促家长履行好监管责任,管好学生安全,做好应急处置准备,协同做好假期安全监管和公共卫生安全保障。
2.家长层面:广大家长要认真履行监护主体责任,通过家校沟通渠道及时了解假期要求。加强对孩子的全程监管与教育提醒,严防孩子私自到河塘库渠等危险水域玩耍,教育孩子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注意饮食卫生、规范用火用电用气、严防野外用火;不要让孩子违规进入网吧、KTV等娱乐场所;外出游玩时,不要让孩子采摘野果、野花,谨防食物中毒,让孩子度过一个安全、充实的春假。
春风送暖,万物向阳;童心向美,逐梦而行。愿每一位少年都能在春日里舒展身心、涵养品格,在陪伴中感受温暖、在实践中收获成长。让家校同心、携手护航,守护孩子们平安喜乐、向阳生长,不负春日好时光,不负少年追梦路!
特此通告。
宾川县教育体育局
2026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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