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17条措施的通知》(云政发〔2023〕26号)、《关于印发支持高校毕业生等青年返乡创业做电商若干措施的通知》(云人社发〔2025〕8号)等文件精神,充分发挥创业扶持资金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创业的积极作用,现就开展2026年电商创业项目补贴申报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补贴对象和标准
对在宾川县内创办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含农民专业合作社)的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原则上不超45岁,未达法定退休年龄的就业困难人员不限),由人社部门牵头,经县级初审、州级认定后,给予3万元电商创业项目补贴。
二、项目基本条件
(一)申请时市场主体登记6个月以上且不超过5年、电商平台注册6个月以上,且正常经营。
(二)吸纳就业2人(含申报者本人)以上。
(三)申请人须持有创业项目的最大股权。
(四)创业主体为农民合作社的,申请人须为合作社理事长。
(五)村“两委”村监委人员创业的,可以申请。
(六)具有示范引领性。
(七)有以下情形的不得申请:
1. 申请人在申请时变更为创业项目最大股权人未满6个月的。
2. 机关、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在职员工。
3. 在信用中国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被列为失信的、有行政处罚记录的或有其他不良记录尚未完成信用修复的。
三、申报方式、截止时间及相关材料
(一)自主申报
按自主申报原则,申请人于2026年6月30日前自行登录云南省公共就业服务平台(https://ynsjyj.cn)按规定提交申报材料,进行业务全流程办理。每个项目或申请人只能享受一次。
(二)申报材料
1. 《云南省高校毕业生电商创业项目补贴申报表》;
2. 项目申请人身份证,毕业证(高校毕业生提供),就业困难人员证明材料(就业困难人员提供);
3. 项目营业执照副本或社会组织机构法人证书;
4. 项目吸纳就业人员证明材料,含劳动合同或协议、社保证明、工资发放流水和吸纳人员身份证明材料等;
5. 项目经营数据相关材料,包括:电商平台注册、店铺主页截图,后台营收、订单量和评分截图,店铺主营产品清单,物流发货数据,银行流水,货源采购合同、进货凭证等相关材料;
6. 项目模式创新相关材料,包括:自有商标、专利证书,自有加工场地证明、产品加工合同,农户采购凭证等。
四、注意事项
1.补贴发放时,申请人到机关事业单位(国企单位)就业或注销项目营业执照的,资金不予发放。
2.省级将适时对扶持项目进行走访指导和监督,对虚报、套取、私分、挪用创业扶持资金等违规行为的单位和个人,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追回相关补助资金。
附件:优秀电商创业项目认定参考指标
宾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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