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作品版权登记的倡议书

宾川县新闻出版(版权)局

关于开展作品版权登记的倡议书


宾川县社会各界,广大文艺工作创作者,广大居民群众:

文学、艺术和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工程技术等作品,一经创作完成,作者就享有著作权(版权),不管作者是自然人、法人还是其他组织,都可通过云南省版权登记系统进行免费版权登记。作品版权登记作为明确著作权归属的法律依据,它不仅能在版权纠纷中为创作者提供有力凭证,维护其合法权益,还能参加各种展会、进行版权交易和质押融资,是广大文艺创作者实现创作价值最直接有效的途径。

为保护好作者的著作权,有效维护权利人合法权益,推动形成“人人尊重版权、人人保护版权、人人从版权保护中受益”的良好氛围,为此,我们向宾川县社会各界、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广大文艺工作创作者和手工艺传承者、广大居民群众发出倡议,鼓励大家踊跃生产创作文学艺术等作品,并积极主动在线上登记作品版权,为宾川县文化事业发展、版权产业建设作出积极贡献。


宾川县新闻出版(版权)局

2026年5月21日

版权作品登记范围


1.文字作品,是指小说、诗词、散文、论文等以文字形式表现的作品;

2.口述作品,是指即兴的演说、授课、法庭辩论等以口头语言形式表现的作品;

3.音乐作品,是指歌曲、交响乐等能够演唱或者演奏的带词或者不带词的作品;

4.戏剧作品,是指话剧、歌剧、地方戏等供舞台演出的作品;

5.曲艺作品,是指相声、快书、大鼓、评书等以说唱为主要形式表演的作品;

6.舞蹈作品,是指通过连续的动作、姿势、表情等表现思想情感的作品;

7.杂技艺术作品,是指杂技、魔术、马戏等通过形体动作和技巧表现的作品;

8.美术作品,是指绘画、书法、雕塑等以线条、色彩或者其他方式构成的有审美意义的平面或者立体的造型艺术作品;

9.建筑作品,是指以建筑物或者构筑物形式表现的有审美意义的作品;

10.摄影作品,是指借助机械在感光材料或者其他介质上记录客观物体形象的艺术作品;

11.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是指摄制在一定介质上,由一系列有伴音或者无伴音的画面组成,并且借助适当装置放映或者以其他方式传播的作品;

12.图形作品,是指为施工、生产绘制的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以及反映地理现象,说明事物原理或者结构的地图、示意图等作品;

13.模型作品,是指为展示、实验或者观测等用途,根据物体的形状和结构,按照一定比例制成的立体作品。


作品登记流程


申请人自愿通过手机、电脑等设备,足不出户即可完成线上版权作品登记,获得专属的《作品登记证书》。

(一)注册账号



1.登录网址:搜索“云南宣传网”或网址(https://www.ynxc.gov.cn/)进入云南宣传网首页,点击顶部菜单栏“云南版权”进入登记系统;

2.注册账号:在云南版权网首页注册账号;

3.设置账号:输入邮箱、密码、手机号等必填项,勾选“我已阅读并接受《注册协议》”,点击“注册”完成账号设置;

4.用户认证:输入刚才注册的手机号,点击“获取验证码”,输入验证码,点击“立即登录”;

5.完成认证:根据提示录入用户信息,上传证件资料(个人:身份证;机构: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等),完成身份认证;

(二)登记作品



1.填写资料:根据提示在线提交作品信息(照片、文档等均可);

2.提交审核:资料填写完成后,点“完成”,页面返回作品列表,点“提交审核”,作品登记完成;

3.下载证书:登记机关一般一个月内完成审核,审核通过后直接发放电子版登记证书(可以下载为PDF版本)


备注:作品登记的详细情况,可在新华网云南频道、云南网、云南版权网等网站查询。如在登记中有相关问题和困难,可联系县新闻出版(版权)局,电话:0872-7149526

来源/宾川县新闻出版(版权)局

编辑/李丹

责编/杨金蕾

审核/安建雄

终审/杨凤云  张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