宾川县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
告知书
各入网餐饮商户:
为压实网络餐饮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规范线上经营行为,防范化解订餐食品安全风险,保障群众饮食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即将施行的《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要求,现将入网餐饮合规经营要求告知如下:
一、严格资质合规经营
入网经营须具备真实实体门店及有效食品经营许可证,线上经营地址、项目必须与许可一致。严禁无证、过期、异地、超范围经营,严禁挂靠、借用、伪造资质入网。
二、规范线上信息公示
店铺名称、门店照片、菜品展示、经营地址等信息必须真实匹配实体店。严禁虚假配图、夸大宣传,杜绝线上线下“两张皮”。无堂食店铺必须在首页显著标注“无堂食经营”。
三、严把食材源头安全
严格落实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台账记录制度。严禁采购使用过期、变质、三无、来源不明食材。食材分类存放、生熟分开,定期清理库存,防止交叉污染。
四、规范食品加工操作
严格遵守餐饮操作规范,落实餐具厨具清洗消毒制度。规范食品添加剂合规使用、登记管理。保持后厨干净整洁,严禁委托第三方代加工外卖、制售不合格食品。
五、规范外卖打包配送
外卖餐品必须使用统一食安封签进行密封封装,做到一单一封、封口牢固,确保餐品开启后无法复原,严防配送途中调换、拆封、二次污染。选用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级包装容器,冷热餐严格按照温控要求存放配送。常态化开展从业人员食品安全培训。
六、落实明厨亮灶公示管理
按照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123号令倡导接入“互联网+明厨亮灶”相关要求执行。已完成设备接入的商户,须保证设备全天在线、画面清晰正常,不得遮挡、关停设备,店铺页面同步展示“无明厨亮灶”、有“明厨亮灶”标识;尚未完成接入的商户,主动对照标准推进设施布设与联网工作,主动接受监管与群众监督。
七、合规管理及惩戒要求
1.新规要求: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123号令将于2026年6月1日正式实施,所有商户必须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自查,建立台账、闭环整改隐患,全面合规经营。
2.监管执法:我局将常态化开展线上线下检查整治,对虚假经营、资质不符、后厨脏乱、隐患拒不整改等违法行为,依法责令整改、停业、下架、立案处罚。
3.社会监督:欢迎群众、外卖骑手举报违法违规行为,共同维护安全有序的网络餐饮市场。
请各商户切实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常态化自查自纠,规范经营、严守底线,保障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宾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5月25日
网友评论文明上网,理性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