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红黑榜”评定的公告

宾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开展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

“红黑榜”评定的公告


为持续规范网络餐饮服务经营秩序,压实入网餐饮单位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强化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防范网络订餐食品安全风险,切实保障消费者饮食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规定,我局将组织开展辖区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红黑榜”评定及公示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评定范围

辖区内通过第三方平台入网的餐饮服务提供者(含餐饮店、网络订餐专送店、无堂食经营餐饮单位)。

二、评定标准

(一)红榜评定标准

1.基础条件:证照齐全有效、人员管理规范、网络订餐页面证照公示、从业人员健康证、后厨环境、食材来源等信息完整真实,无虚假宣传;近6个月无食品安全行政处罚、无重大投诉举报、无抽检不合格。

2.加分亮点:食安封签、后厨“明厨亮灶”、食材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台账记录齐全;环境卫生整洁,餐具清洗消毒、餐厨废弃物处置符合规范,无交叉污染;积极配合监管部门检查、专项整治,主动落实平台自查整改、食品安全提升举措;群众满意度高、投诉率低,无消费欺诈、外卖缺斤短两、食材以次充好等问题。

(二)黑榜评定标准

1.证照与主体资质类:无证无照、超范围经营、证照过期仍从事网络餐饮经营;平台公示证照信息虚假、经营地址与实际不符,存在“幽灵外卖”“异地经营” 挂靠入网;第三方平台未履行入网审核义务,为无证餐饮单位提供网络订餐服务。

2.食品安全违法类:未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制度,索证索票不全,采购来源不明、过期变质、不合格的食品原辅料,刻意隐瞒进货渠道、篡改进货票据及相关记录;使用过期、变质、伪劣食材,非法添加食品添加剂、滥用防腐剂;后厨环境卫生脏乱差,食材生熟混放、餐具不消毒,存在严重食品安全隐患;从业人员无健康证上岗,存在传染病隐患;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且未按期整改;发生食品安全投诉举报查实,拒不整改、重复违规。

三、公开方式

“红黑榜”实行动态管理,红榜予以公开表扬、树立示范;黑榜予以集中曝光,实施重点监管、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依法约谈、责令下线处置。我局将结合线上监测、线下现场核查、平台数据比对、日常巡查等方式,对入网餐饮单位开展综合评定,评定工作完成后,通过“今日宾川”等主流媒体进行公示与曝光,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本公告发布后,我局将适时正式发布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红黑榜”名单。

特此公告。


宾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5月29日

来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编辑 责编/李丹

审核/安建雄

终审/杨凤云  张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