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交通参与者:
交通安全事关千家万户幸福,文明交通是城市形象的重要名片。为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规范辖区道路交通秩序,现郑重告知全县机动车、非机动车车主、驾驶人及广大交通参与者,请您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严守安全底线、摒弃交通陋习,安全文明出行。
一、持证安全驾驶,严守法规底线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规定:“驾驶机动车,应当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作为一名合格的驾驶员,须通过正规合规驾培机构完成培训,经考试合格取得对应准驾车型的驾驶证后方可驾车上路行驶。驾驶过程中需全程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规范操作、谨慎驾驶,坚决杜绝无证驾驶、准驾不符、驾证逾期等违法行为,从源头筑牢安全驾驶第一道防线。
二、保障牌证齐全,杜绝带病上路
所有机动车、非机动车须按规定办理登记注册、上牌备案,按期办理年检、续保,确保车辆牌证齐全、合法有效。严禁无牌无证、假牌套牌、逾期未检等车辆上路行驶。要定期对车辆制动、转向、灯光及安全防护装置等核心部件开展检查维保,及时排查整改故障隐患,杜绝车辆带“病”出行,始终保持车辆安全技术性能完好,保障行车安全。
三、抵制报废拼装,杜绝事故隐患
广大群众赶集出行、务工务农、日常通勤,要选择手续齐全、性能完好、安全合规的正规车辆出行。坚决不驾乘、不使用报废车辆、拼装车辆、非法改装车辆及擅自更改技术参数的问题车辆。报废、拼装、改装车辆安全性能低、技术参数不达标、防护能力缺失,稳定性和制动性极差,极易引发翻车、失控、碰撞等恶性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严重危害道路通行安全。
四、严禁违法载人,规范装载通行
货车、面包车、摩托车、拖拉机、电动车等各类车辆均有明确的载人、载物法定标准,严禁超员、超载、违法载人。货车货厢(箱)严禁违规载人,面包车、摩托车、电动车须严格按照核定人数驾乘,严禁超员载客、人货混装。超员超载会大幅降低车辆操控性、稳定性和制动性能,极易引发交通事故,轻则车辆受损、人员受伤,重则群死群伤、酿成悲剧。请全体交通参与者自觉抵制各类违法载人、违规装载行为。
五、规范佩戴头盔,守护生命安全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一条规定:“摩托车驾驶人及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戴安全头盔。”电动车也是如此!摩托车、电动车骑乘人员在驾乘过程中必须规范佩戴安全头盔并扣紧头盔卡扣。大量事故数据证明,正确、规范佩戴合格的安全头盔,能显著提升交通事故中的生存几率,可以使受伤者的比例下降70%,死亡率下降40%。头盔不是摆设,关键时刻挽救生命!为了您和家人以及他人的生命安全,请您正确佩戴安全头盔,别让疏忽酿成永久伤痛!
六、坚决拒绝酒驾,坚守文明底线
饮酒后驾车容易导致驾驶员视线模糊、动作迟缓、心态松懈,极易引发追尾、侧翻、正面碰撞等交通事故,轻则车损人伤,重则家破人亡。酒驾醉驾不仅是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更是漠视生命、漠视法规的危险行为,严重扰乱道路交通秩序、危害公共安全,醉酒驾驶更是触犯刑法,将面临刑事处罚,留下终身案底。无数事故案例警示我们:酒驾没有例外,侥幸必酿祸端,任何时候都不能以身试险、心存侥幸。作为一名驾驶员,要时刻绷紧守法之弦,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坚决做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
七、严守出行细节,践行文明交通
交通安全无小事,细微规范保平安。全体交通参与者无论何时、何地参与交通,一定要坚守“生命至上、安全第一”原则,坚决杜绝超速超员、闯红灯、闯黄灯、逆向行驶、抢道加塞、飙车炸街、不礼让行人、分心驾驶、疲劳驾驶等各类交通违法行为。道路不是竞速场地、不是游乐场所,每一次疏忽大意都可能引发安全事故。请自觉规范交通行为,严守交通规则、文明守法通行,以个人自律守护家庭平安,共同筑牢辖区道路交通安全防线。
安全始于心,文明践于行。希望全县广大交通参与者珍爱生命、敬畏法律,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主动抵制交通违法行为,争做安全出行、文明出行的践行者、守护者,携手共建平安、畅通、文明、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
宾川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6年8月
来源/宾川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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