宾川县人大常委会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贯彻实施情况执法检查

8月21日,宾川县人大常委会组织部分州县人大代表组成调研组,对县人民政府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情况开展执法检查。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彭磊带队开展执法检查。

检查组一行先后深入宾川金汇丰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猫猫山石榴种植基地、金牛镇尼萨新村、鸡足山镇中心卫生院(炼洞)、鸡足山镇沙址村、寺前村,详细了解高原特色农业产业发展、易地扶贫搬迁后续帮扶、基层卫生医疗机构健康帮扶、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和农文旅融合发展等情况,并召开座谈会。

会议指出,法律实施以来全县乡村振兴成效显著,组织保障有力、产业发展向好、脱贫攻坚成果巩固、生态文化融合,成功入选国家乡村振兴示范县创建名单。但也要清醒看到,在法律宣传深度、产业链延伸、人才支撑、人居环境及乡村治理等方面仍存在短板弱项。

会议强调,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清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的重要意义。要以此次执法检查为契机,推动我县乡村振兴各项工作提质增效。要在整改落实上见真章、求实效,要在法治宣传上全覆盖、入人心,要在长效长治上建机制、管长远,要在示范创建上走在前、作表率,积极探索可复制推广的“宾川模式”。


图文/饶荣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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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审/杨凤云  张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