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6年度第三次
无偿献血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保障临床医疗用血安全与供应,弘扬无私奉献、人道博爱的社会风尚,守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我县定于2026年10月22—23日在宾川县全民健身中心北门开展无偿献血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
一、活动时间
2026年10月22日—23日8:30-16:30(中午不休)
二、活动地点
宾川县全民健身中心北门
三、献血的基本条件
(一)年龄:国家提倡献血年龄为18周岁-55周岁,既往无献血反应、符合健康检查要求的多次献血者主动要求再次献血的,年龄可延长至60周岁。
(二)体重:男≥50公斤,女≥45公斤。
(三)身体健康,血压正常,无传染病、重大基础性疾病等献血禁忌。
(四)全血献血间隔不少于6个月,单次献血200—400毫升。
四、献血注意事项
(一)献血前注意事项
1.请携带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驾驶证、社保卡等)。
2.保证充足睡眠,不熬夜,献血前3天禁止饮酒。
3.献血当日清淡饮食,吃早餐,切勿空腹献血;不食用肥肉、油炸等高脂食物。
4.感冒、服药期间暂缓献血;女性避开月经期及前后3天,孕期、哺乳期暂缓献血。
(二)献血后注意事项
1.献血结束按压针眼至少10-15分钟,使用弹力绷带止血10-15分钟后取掉弹力绷带。不要屈肘止血,也不要捻动止血棉以防皮下血肿,4小时后可除去创可贴。
2.保护好针眼部位,24小时内不要沾水。
3.献血后24小时内不剧烈运动、高空作业和过度疲劳。
4.献血当天多补充水分,切勿暴饮暴食、大补特补,保持正常饮食即可。
5.献血后穿刺部位若发生青紫肿胀,可在献血后48小时内用冰袋冷敷,48小时后用热水袋进行热敷,促进淤血吸收,一般在7—10天内消散。
五、献血者权益
按照云南省相关政策,无偿献血者本人及配偶、父母、子女依法享受用血报销、优先用血等优待;荣获全国无偿献血奉献奖人员可享受就医优待政策 。
六、有关倡议
希望全县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广大党员带头示范,积极动员社会各界爱心人士踊跃参与无偿献血。涓滴热血,挽救生命,让我们共同守护健康宾川建设。
2026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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