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为鉴 守好平安路|宾川交管结合车撞行人开展交通安全警示宣传

为切实筑牢道路交通安全防线,全力防范化解安全风险隐患,宾川县公安局交管大队结合辖区近年来发生的车撞行人交通事故案例,聚焦行人横穿、车辆疏于观察、人车不礼让等突出问题,多点发力、精准施策,以案释法,以案为鉴防风险,在辖区全面开展针对性交通安全宣传警示教育,守好群众出行平安路。
2026年1月09日,王某饮酒后驾驶车牌号为云LYEXXX小型汽车沿大营线由宾川往大营方向行驶,06时45分许行驶至大营线0公里800米,王某驾驶车牌号为云LYEXXX小型汽车右前侧与同向前方未靠路边行走的行人彭某某发生碰撞,致车辆受损、彭某某受伤的道路交通事故。
2026年1月15日,刘某某驾驶云L61XXX号轻型仓栅式货车沿宾挖线(宾川练洞-挖色公路)由宾川往挖色方向行驶,19时53分许行驶至宾挖线(宾川练洞-挖色公路)3公里200米,刘某某驾驶云L61XXX号轻型仓栅式货车前部与同向前方未靠路边行走的行人邓某某发生碰撞,致车辆受损、邓某某受伤的道路交通事故。
2026年1月16日,罗某某驾驶云LQHXXX号小型普通客车沿元谋-大理公路(元大线)由下关往宾川方向行驶,19时28分许行驶至元谋-大理公路(元大线)292公里800米,罗某某驾驶云LQHXXX号小型普通客车前部与由西往东横过道路的行人陈某某发生碰撞,致车辆受损、陈某某受伤的道路交通事故。
2026年10月20日李某某驾驶云L62XXX号小型普通客车沿鸡足山旅游公路县城支线由鸡足山往牛井方向行驶,06时20分许,当车辆行驶至炼洞村委会下寺村路段时,与未靠边行走的行人毕某某发生交通事故,造成行人抢救无效死亡的道路交通事故。
经过梳理近年发生在辖区的几起车撞行人的事故案例分析,行人未靠路边行走,夜间出行辨识度低,驾驶人行经路口未注意观察、分心驾驶、未主动礼让行人等风险短板。行人在道路通行中属于弱势群体,一旦发生碰撞,极易造成重伤甚至死亡,一次侥幸,一秒疏忽、就可能酿成悲剧,给家庭带来难以弥补的伤痛。
交管大队坚持“事故发生在哪里,宣传警示就跟进到哪里”的工作原则,靶向开展全覆盖、接地气、精准性的宣传警示教育。
在开展宣传中,交管大队聚焦驾驶人、行人两大重点群体,覆盖辖区主干道、城乡结合部、乡村道路、学校周边、集市、路口等事故高发、人流密集重点路段,全方位、多场景推进宣传教育落地见效。
针对机动车驾驶人:民辅警结合宾川辖区真实事故案例,面对面开展警示教育,详细讲解行经斑马线、交叉路口、乡村路段、人行密集区域的减速礼让、谨慎观察通行规范,重点剖析分心驾驶、超速行驶、疲劳驾驶、路口抢行等行为引发撞人事故的严重危害和法律后果。同时,依托路面执勤执法契机,对广大驾驶人开展宣讲,以案释法、以案示警,文明行车。
针对广大行人:尤其是“一老一小”、农村群众等重点人群,宣传民警深入乡镇、村庄、田间地头、街头商铺,通过发放宣传资料、案例讲解等多种方式,普及日常出行安全常识。重点提醒群众杜绝随意横穿马路、翻越隔离护栏;过马路时左右观察,确认安全后快速通过,不在机动车道内停留;夜间出行避开车流快速通行区域,遵守交通信号、集中注意力通行,全面提升自我防护意识和避险能力。
同时,创新宣传模式,拓宽宣传覆盖面。线上依托微信公众号、宾川公安、今日宾川、大理交警、新媒体平台等,推送事故警示案例、行人出行安全提示、文明行车礼让知识,以通俗易懂的图文并茂的宣传形式,让交通安全知识走进千家万户,实现辖区宣传警示全覆盖。
图文/宾川县公安局交管大队
编辑 责编/杨金蕾
审核/朱晓天
终审/杨凤云 张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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