宾川县人民检察院向县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刑事执行检察工作

626日,宾川县召开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专题听取了县人民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宾川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罗海

报告刑事执行检察工作

宾川县人民检察院坚持高质效监督办案,依法维护刑事执行公平公正、监管秩序和谐稳定、刑事被执行人合法权益,2021年以来针对发现的问题提出书面监督意见78件次。

压实政治责任,服务保障宾川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聚焦监管场所安全,认真落实驻所检察职责及制度,维护监场所秩序和谐稳定。主动融入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开展社区矫正执行监督“两进三下”工作,社区矫正对象脱管漏管情形均得到监督纠正。

积极能动履职,强化对刑事执行重点环节领域的监督。抓实刑罚变更执行监督、财产刑执行活动监督、刑事执行活动监督,分别对4个县市看守所及驻所检察室、社区矫正工作开展交叉巡回检察。深化检务公开,建立定期谈话、约见检察官、投诉信件办理等制度,切实维护在押人员合法权益。

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升法律监督工作水平。优化人员结构,推动派驻检察室人员轮岗交流。积极运用信息化技术,实现“两网一线”动态同步监督。加强与法院、公安、司法等部门沟通协作,形成协作机制,凝聚工作合力,切实推进刑罚执行工作规范化建设。

宾川县检察院将以此次工作报告为契机,主动接受人大监督,从政治上着眼,从法治上着力,以“检护民生”“检察护企”两个专项行动为抓手,全面提升刑事执行检察工作监督实效,为推进全县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贡献检察力量。

编辑|王丽波

审核|吴洪彪

终审|杨凤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