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能比拼!激情飞扬!只为守护公平正义
为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化全州全省优秀公诉人大赛练兵备战工作,7月25日下午,宾川县人民检察院、云南善律律师事务所联合举办“第二届宾川县公诉人与律师论辩赛”,来自宾川县、大理市10名公诉人与律师在活动现场一展风采。
宾川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罗海斌,云南善律律师事务所主任刘福顺以及宾川县检察院班子成员出席活动,宾川县检察院全体干警、云南善律律师事务所律师代表共50余人到场观摩。
论辩赛采取公诉人、律师代表队分组对抗的形式,设有“开篇陈词、自由辩论、总结陈词”三个阶段。比赛中,双方紧扣辩题——王强的行为是否构成故意杀人罪,从行为定性、主观心态、侵犯权益等方面,进行了激烈论辩。
“法律应当严格按照罪刑法定原则进行适用,不能将道德上的冷漠行为等同于刑法上的故意杀人行为,我方认为王强不构成故意杀人罪。”
“对方的观点明显混淆了道德与法律之间的关系,犯罪一定是道德所不能容忍的。王强漠视自己最亲密人的生命,为法律所不容忍,主观恶性极大,我方其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
“事实婚姻不受法律保护,王强无法定救助义务,其行为与苏梅死亡无直接因果关系,苏梅死亡系服用毒鼠强自杀造成,故王强不构成故意杀人罪。”
“王强的一系列先行为迫使苏梅陷入生命危险,具有救助义务,能救却不救,放任死亡结果发生,主观有故意,客观不作为,构成故意杀人罪。”
观点的激烈交锋,是思想的升华交流。控辩双方精彩的法言法语,蕴含着法与理的深度思考。选手们通过言语与知识的较量,智慧与思想的碰撞,展现了良好的专业知识和业务水平,以及主持人幽默的发挥,赢得了现场观众一片片掌声。
“整个比赛旁征博引、针锋相对,选手们逻辑清晰、指控有力、精准回应,立论、攻辩、反驳此起彼伏,达到了共同学习、共同提升的良好效果。”与会领导从论辩技巧、礼仪风度、语言表达、时间利用、场面把控等方面进行了精彩点评,对选手们在论辩赛中展现的专业能力予以充分肯定。并从“理论准备不充分、先行为阐述不够、庭审对抗弱化”等方面进行现场指导。
论辩赛的举办,搭建了优秀年轻公诉人成长锻炼的平台,为参加全州公诉人大赛储备人才,是凝聚法治共识、打造品牌赛事的有益探索。参赛选手纷纷表示,良好发挥源于日常办案经验和点滴总结思考,善于从纷繁复杂的案件中准确把握实质法律关系,是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关键。
编辑|王丽波
审核|吴洪彪
终审|杨凤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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