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 大理州人大常委会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和对大理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切实履行法定职权,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以促进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为主题,把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深度融入立法、监督、重大事项决定、代表和自身建设全过程,以“人大力量”助推民族团结进步之花在大理绽放。
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2018年,州人大常委会作出《关于设立大理白族自治州民族团结进步日的决定》,将每年11月22日自治州成立纪念日设立为大理白族自治州民族团结进步日,持续深化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教育,全面推进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建设,着力打造“苍洱处处石榴红”品牌,促进各民族广泛交往交流交融。
为了把行之有效的做法进行固化和制度化,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增点延链、增量扩面、提质增效,2025年6月,州人大常委会又作出了《关于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推进新时代大理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的决定》,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明确了新时代大理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的7项重点任务:不断巩固各民族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政治基础、着力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扎实推进各民族共同走向社会主义现代化、积极促进各民族广泛交往交流交融、不断提高民族事务治理能力和水平、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融入民族地方立法工作、形成建设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州的强大合力。进一步引导全州各族人民树牢休戚与共、荣辱与共、生死与共、命运与共的共同体理念,促进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
州人大常委会充分发挥人大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为自治州立法原则,聚焦重点领域开展立法,以良法促发展、推改革、保善治。截至目前,共制定自治条例1件、单行条例15件、地方性法规4件,作出立法性决定1件,形成了较为完备的地方性法规体系,进一步夯实了民族团结进步的法治根基。
生态环保立法成果显著。从最初单一立法保护苍山、洱海,到逐步转向苍山洱海一体化法治保护管理、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化治理,州人大常委会先后制定及修订洱海保护管理条例、苍山保护管理条例、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等多个条例。现行的13个单行条例中有8个涉及生态环境保护,形成了覆盖山水林田湖草沙的系统保护网络,织密了生态环境保护法治网。尤其在洱海保护治理方面,州人大常委会先后5次修改洱海保护管理条例,为精准保护洱海、促进流域转型发展提供坚实法治保障,为全国城市近郊湖泊保护立法提供了“大理经验”。
文化立法让民族瑰宝熠熠生辉。为了用法治力量守护历史文化、民族文化和“乡愁大理”的独特魅力,州人大常委会先后制定了大理、巍山、剑川3座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管理条例和《大理白族自治州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同时,以“小切口”“小快灵”的立法实践,作出了《关于弥渡民歌保护传承的决定》,指导制定《巍山彝族打歌保护传承条例》,让民族文化的瑰宝世代流传。
基层立法联系点汇聚民智民意。作为云南省唯一的“国字号”基层立法联系点,大理州人大常委会抓住被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确定为基层立法联系点的机遇,全力打造“苍洱立法金桥” 品牌,探索、完善“1个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基层立法联系点+16个州人大常委会基层立法联系点+N名立法联络员、立法信息员、法律专家”的工作体系,切实加强立法联系点建设。截至目前,州人大常委会共向全国人大常委会反馈18件法律的立法征求意见建议483条,被采纳31条,基层的声音沿着“法治专线”直达国家立法机构,使立法工作更加接地气、合民意。
紧扣全州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州人大常委会认真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监督权,坚持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注重探索创新,推动民族地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聚焦产业发展,州人大常委会对全州重点产业开展监督,先后对社会广泛关注的全州万头奶牛牧场建设、全州文化旅游民宿管理等工作开展“三问一评”工作监督,对全州烟草产业发展、光伏发电项目实施等工作进行专题调研、专题询问,提出对策措施,有力推动各项工作取得新突破。
聚焦民生福祉,州人大常委会密切关注高校毕业生就业、农村居民持续增收等与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问题,通过监督有力推动相关政策的落实,有效推动各族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的解决,实实在在为群众增福祉、让群众享公平,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聚焦生态环保,州人大常委会紧盯洱海保护治理和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审议州人民政府年度环境状况、生态文明建设工作等情况,督察河(湖)长制、林长制落实情况,推动政府及职能部门扛牢生态环保政治责任、落实落细工作措施。开展大理州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情况专题调研,推动构建大理州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利用新格局,守护大理的绿水青山。
聚焦和谐稳定,州人大常委会对相关条例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同时关注社会公共安全、食品安全、退役军人合法权益、气象保障服务等工作,通过监督检查,为民族地区和谐稳定保驾护航。
大理州辖区内共有五级人大代表10153名,其中少数民族代表占60.63%。人大代表们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自觉成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宣传者、践行者、守护者、促进者、示范者,引导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到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中。
在充分发挥阵地作用中收集民意。高标准建成代表活动阵地1310个,通过提升“家站室点”的“建、管、用”水平,让这些阵地成为服务群众的“连心桥”、社会稳定的“助推器”、发挥代表作用的“主阵地”,为广泛收集民意,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提供有力支撑。
在认真办理代表建议中解决民忧。2022年以来,大理州的五级人大代表共提出建议26545件,州人大常委会坚持把“高质量”贯穿代表建议工作始终,做到建议“提得实”“交得准”“督得严”“办得好”。通过建议办理,切实解决了一大批实际问题,有力推动了经济发展、民生改善、民族团结。
民族团结进步的美丽画卷正在大理徐徐铺展,大理各族人民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通过长期不懈的努力,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已深度融入州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权的全过程,为“民族团结一家亲,苍洱处处石榴红”贡献了“人大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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