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宾川县人大常委会关于李吉、罗振钧、李凤等同志任免职的公告

宾川县人大常委会

关于李吉等同志任免职的公告

(2022年7月21日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根据宾川县人民政府县长高云磊的提请,经2022年7月21日宾川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决定:

李   吉  任宾川县水务局局长;

赵永胜  免去其宾川县水务局局长职务。

特此公告 

 

宾川县人大常委会

 2022年7月21日

宾川县人大常委会

关于罗振钧同志任职的公告

(2022年7月21日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根据宾川县监察委员会主任彭磊的提请,经2022年7月21日宾川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决定:

罗振钧  任宾川县监察委员会委员。

特此公告 

 

宾川县人大常委会

2022年7月21日

宾川县人大常委会

关于接受李凤同志辞职的公告

(2022年7月21日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根据宾川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的提请,经2022年7月21日宾川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决定:

李  凤  接受其辞去宾川县人大农业农村与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

特此公告

 

宾川县人大常委会

 2022年7月21日

来源/宾川县人大常委会

编辑/李丹

责编/李丹

审核/安建雄

终审/杨凤云  吴洪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