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暖花开,百花争艳,万花丛中有一种“花”,虽不如玫瑰娇艳,也不似牡丹绚丽,却有着超凡脱俗的铁骨柔情,静静绽放,她便是独特的“警花”。在家里,脱下警服,她是妻子,是家庭里的贤内助,也是母亲、女儿、姐妹;在工作中,穿上警服,执勤执法毫不逊色,是警营中的铿锵玫瑰。宾川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车管所所长李霞就是其中的一朵。
李霞原来是一名森林警察,2023年7月被调到新的岗位任职,从事车管业务。虽然都是人民警察,但工作性质不同,在新的岗位上,她认真学习每一项车管业务,精益求精,严格要求自己,与全体人员一起钻研车驾管业务疑难问题,提升车驾管业务质效。
她利用办理车驾管业务窗口部门的有利条件,带领车管所全体人员高效、快捷地完成各项车驾管业务。针对老年人、偏远山区群众等开通绿色窗口,为群众提供便民、利民服务。担任车管所所长以来,她办理各类车驾管业务9300余笔;对全县14家客货运企业、网约车公司开展源头管理检查各20次、警示教育各9场次、集中约谈会议各8次,对8家汽车、摩托车驾校开展检查各3次、警示教育各3次,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责令企业立即抓整改;开展风险驾驶人安全警示教育260余人次,抓实服务群众工作,消除源头隐患。
2023年9月,全省启动摩托车隐患清理工作,宾川辖区面临的隐患摩托车数量高达4万辆,任务艰巨,时间紧迫。她虚心向车管所的老同志请教,仔细询问工作的关键点和难点,明确责任,分工合作,带领车管所人员开展突击行动。最终,在规定时间内成功完成了摩托车隐患清理工作,赢得了大队领导和上级部门的认可和赞誉,树立了良好的形象,成为了模范表率。
平凡的岗位上,她以青春为笔,书写着最美的春光。岁月流转,始终不悔,用行动证明了巾帼不让须眉的担当,用忠诚与付出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默默奉献着自己的无悔青春,绽放出耀眼的平凡之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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