宾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公开征集“治理物业服务突出问题”线索的公告
宾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公开征集“治理物业服务突出问题”线索的
公告
为认真落实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部署,进一步规范全县物业服务市场秩序,集中整治物业服务领域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切实维护广大业主的合法权益,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征集住宅小区物业服务突出问题线索。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问题线索范围
重点征集全县范围内各住宅小区存在的以下突出问题:
(一)物业服务质价不符问题。物业服务企业未按合同约定提供相应标准和服务内容,收费与服务不匹配;未履行信息公开和报告义务;未履行对物业服务区域内违法违规行为的巡查、劝阻、报告义务。
(二)侵占业主公共收益问题。擅自利用小区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公共收益收支不透明,未按规定向业主公示;私自侵占、挪用公共收益。
(三)维修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问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不规范;业主表决真实性存疑,工程审查流于形式;侵占、挪用、套取、骗取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四)共用设施设备维护不到位问题。电梯、安防、消防、燃气、充电桩、二次供水等共用设施设备安全运行管理不善,巡查不规范,维护保养不到位,维修不及时;消防车通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被占用、堵塞、封闭,电动自行车乱停乱放、“飞线充电”等存在公共安全隐患的问题。
(五)住宅老旧电梯更新不及时问题。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老旧电梯,未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维修、改造或更新,危及业主生命财产安全。
(六)群众反映强烈的其他物业服务问题。
二、受理监督举报和反映问题方式
受理电话和电子邮箱:宾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0872-7140825,邮箱bcxzbzx@163.com
三、线索核实与处理
(一)举报人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秉持客观公正原则反映问题,对所提供线索的真实性负责,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不得诬告、陷害他人。
(二)举报人应如实提供线索信息,包括涉及的小区名称、具体问题描述、相关证据(如有照片、视频、合同等)以及本人联系方式,以便核实调查。我们将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依法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
(三)我们将对征集到的问题线索进行认真梳理和核实,对查证属实的违法违规行为,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布。如所反映的线索涉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执法部门、属地街道、社区及相关工作人员违规违纪行为的,或对收集线索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推诿扯皮、压案不办的,一经查实,将按程序移交纪检监察机关严肃处理。
感谢您对全县物业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监督,共同营造安全、舒适、文明、和谐的小区环境。
宾川县“治理物业服务突出问题”工作领导小组
办公室
2026年5月9日
来源/宾川县“治理物业服务突出问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编辑 责编/杨金蕾
审核/安建雄
终审/杨凤云 张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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