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放思想大讨论征文】深入推进县域社会治理现代化 切实防范和减少非正常死亡案(事)件发生 ——宾川县非正常死亡案(事)件调研报告

【解放思想大讨论征文】 


      深入推进县域社会治理现代化

切实防范和减少非正常死亡案(事)件发生

         ——宾川县非正常死亡案(事)件调研报告


     宾川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    赵柱钧


当前,宾川县正处于经济转轨、社会转型、改革发展的关键时期,因社会民生问题引发的各类矛盾和不安定因素逐步增多,非正常死亡案(事)件呈大幅上升趋势。如何更好的推进宾川县域社会治理,最大限度防范和减少非正常死亡案(事)件发生,对提高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实现人民安居乐业、社会稳定、国家长治久安具有十分深远的意义。

一、全县非正常死亡案(事)件基本情况

2019年底以来,宾川县发生多起非正常死亡案(事)件,涉及经济、法律、伦理、道德、社会矛盾等诸多方面,突发性强、涉及面广、关注度高,处置工作异常敏感,极易因处置不当成为社会焦点,已成为严重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一大突出问题。通过认真梳理,2019年12月1日以来,宾川县非正常死亡案(事)件主要有意外事故引发、交通事故引发、生产事故引发、矛盾纠纷引发等类型自然或人为原因致人死亡的案(事)件。

(一)命案情况。宾川县共发生命案2起2人,分别是大营镇张某某投毒案1起1人、拉乌乡李某某涉嫌故意伤害案1起1人,此外还发生钟英乡周某某过失致人死亡案1起1人。案发原因主要为:家庭婚姻纠纷、赡养老人等问题。

(二)道路交通事故致人死亡案件情况。一是瓦溪立交连接线发生致人死亡交通事故,该路段全线未设置照明路灯,给夜间交通参与者造成极大的威胁,部分村镇连接路口未设置充足的过街设施或过街标志信号。二是酒驾、醉驾导致发生交通事故,农村地区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情况突出,机动车驾驶人交通安全意识淡薄,存在侥幸心理。三是无证驾驶机动车导致发生交通事故,农村地区无证驾驶机动车情况突出,驾乘人员交通安全意识淡薄,存在侥幸心理。

(三)其他非正常死亡案(事)件情况。经排查,10个乡镇除命案、交通事故外非正常死亡案(事)件,事发原因主要为:一是长期饮酒或是饮酒过度诱发疾病导致死亡;二是小学生、老人溺水死亡;三是采取极端方式自杀死亡;四是施工建设发生意外导致工人死亡;五是精神失常出走在外死亡。

二、社会治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每一起非正常死亡案(事)件的发生均有其偶然性因素和必然性因素,必须要认真总结反思,从中吸取深刻教训。

(一)客观因素方面。一是综治维稳思想重视不够。认识不到位,政治站位不高,对提升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的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树得不牢,维护社会稳定重视不够,事件发生后,疲于被动应付,没有主动深入排查化解社会矛盾,社会利益诉求渠道不够畅通,社会管理机制不够健全,导致很多问题得不到及时解决而积累民怨。如果群众工作做得认真细致一些,很多非正常死亡案(事)件是可以避免的。二是基层社会治理工作不深不细不实。目前,全社会共同参与治安防范的氛围还不够浓,群防群治常态化、规范化程度不高,基层调解组织发展不平衡,有的运作不规范,有的有名无实;基层司法组织不健全,个别乡镇没有按照要求配备司法所长,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衔接配合机制还不完善,没有形成多元化调解工作格局,隐患较大。三是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不及时。一般的治安和民事纠纷占公安所有接处警2/3以上,但乡镇、村社一级经常性的矛盾纠纷排查机制不健全,排查与化解“脱节”,致使基层组织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流于形式,严重影响社会稳定。

 (二)具体原因方面。一是命案发生是多种因素导致结果,严重影响社会安全稳定。《云南省命案侦防十条措施》出台以后,全县各职能部门、各乡镇高度重视,提出了实施意见,但仍普遍存在命案诱因复杂难以防控和“命案防控是公安机关的事”的错误认识,有的部门片面认为打防管控是公安机关的事,未形成齐抓共管、源头预防、综合治理的合力;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不深不细,对婚外情、抚养赡养、邻里关系等婚姻家庭、山林水利纠纷、琐事口角、经济纠纷等矛盾纠纷重视不够,工作流于形式、化解不到位;法治宣传不到位,时效性不够强。二是交通事故易发频发,成为严重威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第一杀手。道路交通安全社会化管理格局尚未形成,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交通运输企业交通安全宣传不到位,交通参与人的交通安全意识淡薄,履行道路交通管理职能的公安交警、安监、交通、运政、公路养护、农机管理等部门各履各职、互不补台,未能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无牌无证车辆多,无证驾驶,客货混载,微型面包车超员载人,三轮车、拖拉机、旋耕机载人情况突出,安全隐患十分巨大;农村地区酒驾、无证驾驶导致死亡的交通事故频发,对超载、超速、酒后驾驶、违法停车等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还不够,部分驾驶人存在侥幸心理虽然各级各部门都开展了不同形式的交通安全宣传活动,但有些宣传流于形式,内容不具体、不实在,没有震撼性,起不到效果。同时各行业主管部门、乡镇对交通安全宣传重视不够,对安全生产的重要性认识不够,宣传的覆盖面不广。一些乡村道路在建设过程中,因受经费的限制,普遍没有建设危险路段的防护栏、隔离墩、减速带等防护设施和警示、提示牌,道路危险路段和道路安全隐患治理工作不及时、监督不到位,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后果不堪设想。三是非正常死亡案(事)件时有发生,给当事人家庭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长期饮酒或是饮酒过度诱发疾病致人死亡,在农村地区时有发生;一些群众因家庭矛盾、经济压力、情感挫折等原因,对生活和前途产生困惑或忧虑等心理障碍,在得不到正常疏导和宣泄的情况之下,往往采取极端的自杀行为,特别是服毒“百草枯”情况接连发生;农村施工用工安全防护措施不足,导致工人伤亡情况时有发生;部分中小学生在学校放学或放假期间私自下河塘洗澡,导致溺水死亡事件发生;广大农村地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不及时,安全意识淡薄,心理疏导不及时。

三、相关工作建议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上审议通过的《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加快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既是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的战略抓手,又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为新时代推进社会治理工作指明了方向。2020年5月,大理州被中央政法委列入“全国第一期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城市”,成为云南省的6个试点州市之一。州委书记、州委平安大理建设领导小组组长陈坚要求:树立“四个理念”(系统融合、开放共治、包容协商、精细精致),完善“六项机制”(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群众参与、纵向指挥),发挥“五个作用”(政治引领、自治基础、法制保障、德治教化、智治支撑),抓好“五项重点工作”(政治安全、防范化解社会矛盾风险、社会治安防控、公共安全管理、基层社会治理),增强市域社会治理的引领力、聚合力、驱动力和向心力,奋力闯出一条符合中央精神、彰显大理特色的社会治理现代化新路子。宾川理当不折不扣抓好贯彻落实,成为全州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的排头兵。

 (一)强化命案防范。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一个重要硬性指标要求就是命案发案不得超过每10万人/0.9起以内,宾川全县实有人口近37万,命案发案必须严格控制在3起以下。一是要强化综合治理,牢固树立命案“可防、可控、可降”理念,打防结合、综合治理,从不同渠道、不同层面搜集获取可能引发杀人、伤害、爆炸、投毒以及可能引发命案的家庭婚姻、情感、所有权、邻里、人身权、不正当竞争、继承、合同、劳资等矛盾纠纷线索,将重点人员纳入视线管理,以邻里纠纷、家庭关系为重点,共建和谐邻里、打造和谐社会,防患于未然。二是要健全完善“案前”预警研判、“案中”高效处置、“案后”责任倒查、命案防控挂牌督办管理、考核评价、基层平安创建等工作机制,坚持以命案防控重点在基层、难点在农村的工作思路,坚决严防“小纠纷”转化为“大案件”、“小隐患”转化为“大事件”,构筑命案发案第一道防线。三是要加强法治教育,利用广播、网络、宣传展板、资料、手机短信等有效载体开展宣传活动,使广大人民群众从思想深处受到启示、受到教育;结合脱贫攻坚、法制宣传等活动,从群众身边事、典型案例中以事析理、以案说法,宣扬传统道德,宣传法律知识,教育广大群众自觉守法、护法,增强自控力,引导群众知法、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思想,避免矛盾纠纷升级甚至引发涉及家庭、危害社会的严重刑事、治安问题。四是要强化管控,切实强化对重点部位和场所、重点人员、重点物品的管控工作,多管齐下,综合施策,切实解决影响群众安全感满意度的各类治安问题,最大限度挤压命案发生空间。

 (二)强化交通安全综合治理。一是要严厉查处交通违法行为,重点突出从严查处酒后驾驶、疲劳驾驶、驾驶普通二轮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普通二轮摩托车多人乘骑、飙车、三轮摩托车违反规定载客,电动自行车违法、超速超载等进行查处。紧盯“两客一危”和校车、货车等肇事肇祸重点车辆,固化隐患滚动“清零”机制,强化源头防范,及时发现安全隐患,提请有关部门进行整改。二是要强化路面隐患治理,加强554国道(香南线)、324省道(祥宁线)、鸡足山旅游公路、高速公路连接线、县城区和山区道路的巡逻管控力度,加强各乡镇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隐患排查治理、源头管理、交通安全宣传,加强夜间的主干道和县城区巡逻力度,坚决遏止重特大道路交通死亡事故和意外事故的发生。三是要加强事故预防工作,狠抓事故隐患治理,深入排查全县人、车、路情况,持续深入推进“五小工程”建设,协助相关职能部门抓好整改工作,切实改善行车条件;狠抓车辆和驾驶人源头监管,严格落实校车、危险品运输车、营运客车、微型面包车、摩托车等常态化管理机制,切实做好源头监管;坚持严管路面不放松,坚持常态严管,持续开展马路市场整治,积极联合交通、市管等部门,继续加大马路市场的整治力度,加强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督促隐患整治清零消号,将隐患整治工作落到实处。四是要深入推进社会化管理,从政府层面统筹事故预防、丘北经验推广、城市交通治堵等职能,推动“政府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的落实;深入落实公路危险路段排查治理、客运安全监管、交通安全联合整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联动机制,推动落实县、乡、村三级管理责任。同时,严格事故预防责任倒查制度,依法严肃追究相关企业、部门和人员责任,推动相关部门、行业履职尽责。

 (三)加强生命健康安全防护。一是要深化社会综合治理,将思想认识统一到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将社会治理和经济社会发展同步安排、同步部署、同步推进,从人力、物力、财力上保证社会治理工作的顺利开展。二是要强化社区管理职能,强化安全隐患整改,开展农村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解,及时督促指导村居委会(社区),加强对孤寡老人进行建档管理,减少在家中病故的概率。三是要大力开展普法教育,提升正确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主动性;积极组织开展法律援助、法律顾问进村入户,为人民群众提供高效、便捷的法制保障服务;结合农村小纠纷小矛盾较多的现状,坚持以人为本,融法、理、情于一体,减少社会对抗,增加和谐因素,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四)突出社会协同共治。一是要强化实有人口管理,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期间全覆盖排查的工作要求,切实做到辖区实有人口和出租房屋“底数清、情况明”。二是要组织社区民警、社区干部、网格员“进社区”“进单位”“进民居”,大力开展形式多样、覆盖面广的反邪教、禁毒、社会治安、交通消防安全等全民普法宣传教育,推动形成“党政主导、公安主责、社会参与、齐抓共管”良好工作格局。三是要在加强公共安全监管,防范社会风险,部门联勤联动,共同努力,携手构建社会综合治理执法体系。

(五)压实治理工作责任。一是要将基层基础工作作为社会治理的重要内容,严格落实各乡镇党政主要负责人社会治理、平安建设第一责任人的主体责任,坚决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二是要加强村居委会(社区)基层党组织建设,发挥核心领导作用,融合多元主体协同协作,有效预防各类违法犯罪和极端事件发生。三是要充分用好通报、约谈、诫勉等手段,对重视不够、措施不落实,导致违法犯罪现象严重、治安秩序混乱、引发重特大案事件的,坚决追究有关领导干部的责任,切实兑现奖惩,有效推动工作责任落实。


作者/赵柱钧

编辑/杨宏毅

责编/吴洪彪

终审/杨凤云 吴洪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