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宾川法院深入田间地头执结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案
8月12日,宾川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干警在庄严的国徽下集结,深入平川镇底么村委会大羌朗村,在田间对一起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案件进行强制执行。
申请人李某春与被执行人李某系宾川县平川镇底么村委会大羌朗自然村村民,双方因土地承包经营权发生纠纷,李某春诉至法院,要求李某返还争议土地。此案经宾川法院审理后作出判决。判决生效后李某未按判决履行返还义务,李某春于2021年5月27日向宾川法院申请执行,法院于同日立案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考虑到双方系同村村民,执行法官多次对被执行人释法明理,但在沟通时被执行人及其家属一度情绪激动、言辞激烈,毫无主动履行之意,经多次沟通调解无果后,宾川法院决定依法强制执行。
此次行动,宾川法院共出动执行干警15人、警务保障人员3人、警车3辆。此次执行不仅通知双方当事人到场,还邀请了人大代表及平川镇、村、司法所、基层组织有关人员参与见证,执行全程在宾川县人民检察院监督下进行。在炎炎烈日下,一波一波热浪迎面袭来,执行干警们决胜执行难的决心却未因此有丝毫减退。他们有条不紊的对现场进行隔离,疏导围观群众,安排申请人清除妨害物。由于事前准备工作充分,执行过程并未遇到太大阻力,在现场执行人员的紧锣密鼓的工作下,仅用一个多小时即完成了全部执行工作,双方在执行笔录上签字确认。至此,该案顺利执结。
司法为民,绝不是安居于高堂之上,而是深入基层一线,主动贴近群众,用实际行动为人民群众办实事、办好事。只有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正确把握执行工作的切入点,才能最大限度保障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图文/杨亚姣
编辑/王静红
责编/王静红
审核/安建雄
终审/杨凤云 吴洪彪
网友评论文明上网,理性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