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十三届宾川县委第三轮巡察公告


十三届宾川县委第三轮巡察公告
根据宾川县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十三届宾川县委第三轮巡察派出5个巡察组对县委党校(县行政学校)、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州海稍水库扩建工程建设管理局、县投资促进局、县农业农村局、县科协、县司法局、县妇联、县应急管理局、县红十字会10个县级单位党组织开展巡察监督。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印发关于《州(市)、县(市、区)党委巡察制度实施办法》及《中共宾川县委巡察工作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巡察进驻时间
2022年4月25日至6月13日,约50天。
二、进驻单位及联系方式
(一)县委第一巡察组:对县委党校(县行政学校)、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开展常规巡察
信访接待地点:县委党校(县行政学校)、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县委第一巡察组办公室,举报电话:13308724837,电子邮箱:bcxwxcz01@163.com,邮政信箱:云南省大理州宾川县A374号邮政信箱(邮编:671600)。
(二)县委第二巡察组:对州海稍水库扩建工程建设管理局、县投资促进局开展常规巡察
信访接待地点:州海稍水库扩建工程建设管理局、县投资促进局县委第二巡察组办公室,举报电话:13378726847,电子邮箱:bcxwxcz02@163.com,邮政信箱:云南省大理州宾川县A375号邮政信箱(邮编:671600)。
(三)县委第三巡察组:对县农业农村局、县科协开展常规巡察
信访接待地点:县农业农村局、县科协县委第三巡察组办公室,举报电话:13378724607,电子邮箱:bcxwxcz03@163.com,邮政信箱:云南省大理州宾川县A376号邮政信箱(邮编:671600)。
(四)县委第四巡察组:对县司法局、县妇联开展常规巡察
信访接待地点:县司法局、县妇联县委第四巡察组办公室,举报电话:13308720197,电子邮箱:bcxwxcz04@163.com,邮政信箱:云南省大理州宾川县A377号邮政信箱(邮编:671600)。
(五)县委第五巡察组:对县应急管理局、县红十字会开展常规巡察
信访接待地点:县应急管理局、县红十字会县委第五巡察组办公室,举报电话:19187282847,电子邮箱:bcxwxcz05@163.com,邮政信箱:云南省大理州宾川县A378号邮政信箱(邮编:671600)。
征求意见箱位置分布:各被巡察单位门口。
三、工作权限
本轮巡察围绕“三个聚焦”,即聚焦基层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省州县党委决策部署情况、聚焦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三个方面,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单位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其他县管干部、下一级党组织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其他重要岗位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以及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并对落实“十四五”规划、“东部宾鹤工贸协同发展”、“12345”发展思路等工作情况开展巡察监督。
监督部门:中共宾川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监督电话:0872 7149271
通信地址:宾川县委巡察办(金牛镇鑫福路延长线县卫生健康局二楼)
特此公告
中共宾川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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