宾川县关于对违反疫情防控规定行为进行投诉举报的通告

宾川县关于对违反疫情防控规定行为进行投诉举报的通告

(第8号)


当前,全县疫情形势严峻复杂,为筑牢群防群控防线,有效切断疫情输入和传播风险,保障全县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就违反疫情防控规定行为投诉举报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投诉举报范围

1.未按政策规定在入(返)宾时提前报备、及时报告的;

2.在疫情防控工作中,隐瞒、缓报、谎报个人信息、旅居史、接触史的;

3.未认真落实居家健康监测、居家隔离等管控要求的;

4.景区、酒店、餐饮、商超、农贸市场、诊所、药店、银行、邮政快递、通信网点等重点场所,不按规定落实戴口罩、测体温、扫验码等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的;

5.借机哄抬物价、囤积居奇、牟取暴利,扰乱市场秩序的;

6.违反疫情防控政策办理客事等聚集性活动,或办理中未按政策落实防控措施的;

7.其他违反疫情防控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行为。

二、投诉举报电话

欢迎广大群众发现上述行为的,通过电话举报反映,我们将及时查处,并对投诉举报人的个人信息予以严格保密。

金牛镇0872—7330276

宾居镇0872—7326696

乔甸镇0872—7366998

拉乌乡0872—7356050

平川镇0872—7377219

钟英乡0872—7376182

州城镇0872—7346158

力角镇0872—7399196

大营镇0872—7388135

鸡足山镇0872—7350429

宾川县疫情防控指挥部电话:0872-7140046


宾川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2年12月4日



来源:宾川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编辑:安建雄

审核:朱晓天

终审:杨凤云 吴洪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