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巩固国家卫生县】巩固国家卫生县,新标准请您再了解


国家卫生县是爱国卫生运动的一块“金字招牌”,是体现一个县城综合管理水平和卫生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志。近年来,经过全县人民共同参与、不懈努力,城乡人居环境明显改善,基础设施逐步完善,城市服务功能更加全面,居民素养水平大幅提升,2020年7月我县被全国爱卫会命名为“国家卫生县城”。巩固国家卫生县工作只有起点没有终点,荣誉的取得来之不易,珍惜保持荣誉更是责无旁贷,仍需久久为功。为此,现以图文形式解读国家卫生县标准要点,以供参考。
本期关键词
食品安全
标准要点:
一、近3年辖区内未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依法报告食品安全事故信息。
二、加强小餐饮店、小食品店、小作坊管理,无固定经营场所的食品摊贩实行统一管理,规定区域、限定品种经营。无制售“三无”食品、假冒食品、劣质食品、过期食品等现象。
(一)小餐饮店要求
1.经营规模、条件符合食品安全要求(不超范围经营),保证所经营的食品卫生、无毒、无害。
2.餐饮具一客一消毒,消毒后放入密闭的保洁橱内,并做好消毒记录。
3.冰柜内生食与熟食、成品与半成品、肉海鲜分离存放,不得摞放、混放,熟食和清洗过的食品加盖或加保鲜膜密闭遮盖。
4.加工盛放生、熟食品的案板、刀具、容器分类使用,有明显区分标志(荤、素分开更重要)。
5.冷拼间(专间)密闭性好,操作台上方配有紫外线灯管,并有专用冰箱、空调。
6.不购进、不加工、不出售腐烂变质、有毒、有害、索证索票资料不全或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二)小食品店要求
1.小副食店、小农副产品售卖店及小超市等环境整洁卫生,布局合理,食品经营区域与非食品经营区域分开设置,生食区域与熟食区域分开,经营水产品的区域与其他食品经营区域分开。
2.经营有温度、湿度等特殊要求食品的,确保食品处于保证食品安全所需的温度、湿度环境。
3.经营散装直接入口食品的,使用加盖或非敞开式容器盛放,采取相关措施避免消费者直接接触散装直接入口食品。在散装食品的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以及生产经营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

(三)食品小作坊要求
1.环境整洁卫生,布局和工艺流程合理,经营区与生活区要分开,加工区与销售区分开。
2.加工过程中成品、半成品、生品及其工具容器分开,避免生熟交叉使用或混放,避免食品接触有毒物或不洁物。
食品原料、食品相关产品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3.经营有温度、湿度等特殊要求食品的,确保食品处于保证食品安全所需的温度、湿度环境。
4.经营散装直接入口食品的,从业人员佩戴口罩、发帽和清洁的工作服,在密闭的场所及使用加盖或非敞开式容器盛放状况下销售。
5.食品包装材料在清洁卫生、干燥防污染的环境存放。
6.及时清理超过保质期或变质的食品和食材,严禁出售过期或涂改生产日期的食品和食材,做好退货或销毁不合格食品记录。
7.应注意食品添加剂使用问题。
(四)食品摊贩要求
1.食品摊贩在有关部门划定或指定的场所、区域、地点和时间内经营。
2.有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食品销售、加工和废弃物收集设施。
3.从合法正规渠道采购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并依法依规落实进货查验要求。
4.用于食品经营的工具、用具、容器、设施保持清洁卫生,防止交叉污染或生熟混用。
5.按照要求对餐饮具进行清洗消毒或使用一次性和集中消毒餐饮具。
6.食品从业人员保持个人卫生,穿戴清洁的工作服,制售直接入口食品的,佩戴口罩和发帽。
7.制售的直接入口食品要有防蝇、防尘、防虫设施。

三、积极推行明厨亮灶和食品生产经营风险分级管理。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取得有效的健康合格证明。落实清洗消毒制度,防蝇防鼠等设施健全。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标准。

(一)积极推行明厨亮灶管理,采用透明、视频等方式,将厨房环境卫生、冷食类食品加工制作、生食类食品加工制作、烹饪和餐饮具清洗消毒等过程,向社会公众展示,视频信息保存不少于7天。

(二)建立食品安全风险管理网络平台,对食品生产经营实行风险分级管理,食品生产经营风险分级管理率≥90%,逐步将食品摊贩、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开办者等纳入风险分级管理。

(三)食品生产经营者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食品生产经营人员(从事切菜、配菜、烹饪、传菜、餐用具清洗消毒等)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合格证明后方可上岗工作。

(四)餐饮具使用前洗净、消毒,消毒后的餐饮具符合标准要求,并贮存在消毒柜或专用保洁柜内备用。餐饮具所用的洗涤剂、消毒剂及一次性餐饮具和集中消毒餐饮具向供货商索取其营业执照及检测合格报告等安全证明,不得重复使用一次性餐饮具或集中消毒餐饮具。


(五)健全防鼠、防蝇等病媒生物防制设施,具体要求参照疾病防控和医疗卫生服务部分的重点行业和单位防蝇和防鼠设施。
四、辖区内积极推广分餐制和公筷制,大力倡导“光盘行动”。辖区内无贩卖、制售、食用野生动物现象。

(一)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餐饮服务业分餐制、公筷制及“光盘行动”服务规范,积极推广分餐制和公筷制、“光盘行动”,引导广大消费者文明用餐。

(二)严格执行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的有关规定。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各类动物及其制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索票制度。相关职能部门加强对贩卖、制售、食用野生动物等的监管,杜绝非法野生动物交易。
来源/宾川县爱卫专项办
编辑/王静红
责编/李丹
审核/朱晓天
终审/杨凤云 吴洪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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