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示】宾川县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春节期间食品安全提示

宾川县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春节期间食品安全提示
(第1期)
新春佳节将至,食品消费进入高峰期,为保障节日期间消费者饮食安全,营造平安、健康、祥和的节日氛围,宾川县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作出温馨提示:
(一)科学选购食品。要到诚信度高、卫生条件好、管理规范的食品超市和集贸市场采购食品,并索要相关凭证;选购食品要查看食品外包装和说明,看各项标识是否齐全,不买不新鲜、不卫生或质量可疑的食品;购买鲜肉时要查看检验检疫合格证明,不购买未经检验检疫或来源不明的畜禽肉;不要选择颜色、形状、气味异常的蔬果,尽量按需购买、尽快食用;不采购、不加工、不食用野生动物。
(二)注意居家饮食安全。购买的食品原料应按要求妥善保存,食用、加工前要仔细检查食品质量;储存和制备食品时,应生熟、荤素分开,避免交叉污染;谨慎选择生食海产品、冷荤凉菜、野生菌、小龙虾等高风险食品;注意生活饮用水卫生,喝开水和桶装水,不喝生水;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勤洗手,注意餐饮具及加工环境卫生。
(三)加强食物中毒风险防范。禁止煮食草乌附子等毒性中药材;不食用不认识、不熟悉或已霉烂的野生菌,加工食用野生菌时要炒熟煮透,不凉拌生食,不要多种野生菌混合食用,食用时不要饮酒;熟食应及时食用,隔夜、隔餐的熟食食用前要充分加热,提倡“现买、现做、现吃”,预防细菌性食物中毒;尽量选择食用经高温并煮熟煮透的食物,不食或慎食凉拌菜。
(四)提高在外就餐安全意识。在外就餐前,应注意查看餐厅是否持有食品经营许可证,尽量选择量化等级高、实施“明厨亮灶”的餐厅;就餐时,尽量保证食物多样化,注意膳食平衡;提倡使用公筷、公勺,倡导健康饮食,革除滥食野生动物的陋习,自觉抵制餐饮浪费,开展“光盘行动”。
(五)合理网购食品。网上购买食品、食用农产品、订餐时,要注意查看网络平台及卖家资质、食品安全相关证照及产品生产日期、保质期。网络订餐尽量选择近距离的餐饮单位,缩短食物运送时间,如需进行二次加工,一定要彻底加热,保证烧熟煮透后再食用。
(六)理性购买保健食品。保健食品不是药品,不能代替药物治疗疾病;消费者选购保健食品时,要谨防虚假夸大宣传行为,不能将保健食品用于治疗疾病;购买保健食品时应索要并妥善保管发票或销售凭据,按标签、说明书的要求食用,切忌盲目购买和使用;不参加以产品销售为目的健康讲座、专家报告等;不通过会议销售、电话销售、免费试用等活动购买保健食品,不购买无标识的保健食品。
(七)合理膳食。节日期间也要保证生活规律,合理安排三餐,适度饮食,不要暴饮暴食,注意少油少盐、控糖限酒;坚持身体活动,做到吃动平衡。
2023年1月10日
来源/宾川县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编辑/李丹
责编/李丹
审核/杨宏毅
终审/杨凤云 吴洪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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