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文明】宾川检察助力生态文明建设

近年来,宾川县人民检察院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及宾川县河(湖)长制工作精神,紧紧围绕生态检察助力美丽中国建设,强化多部门协调联动,积极发挥法律监督职能,探索“河(湖)长+检察长+法治宣讲”依法治水新模式落细落实见效。

2022年4月建立宾川县“河长+检察长”协作机制以来,明确了联席会议、联合巡查、信息共享、线索移送、办案协作、联合宣传等内容,对金沙江流域(宾川段)、仙鹅水库、花桥水库、桑园河等河(湖)开展4次巡查,通过实地查看、对水资源保护、排污口治理等情况进行排查,提出治理意见建议,将巡查中发现的二个问题移交宾川县河长办后依法得到落实整改。

2023年5月31日,宾川县开展主题为: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大力改善水生态环境“关于金沙江(宾川段)水环境联合巡查调研执法检查活动。活动在钟英街集中开展普法宣传,重点向该乡群众广泛宣传长江流域十年禁渔、生态环境公益诉讼等知识,积极引导广大群众关注水资源保护,提升群众管水、爱水、护水意识,营造河湖管理人人参与、人人受益的浓厚氛围。活动共向群众发放各类宣传资料400余份。

       在开展金沙江水环境联合巡查调研执法检查活动座谈会中,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通报开展“河(湖)长+检察长”工作情况、宾川县农业农村局通报金沙江十年禁捕工作情况、宾川县交通运输局通报船舶管理情况、宾川县公安局通报涉金沙江流域违法犯罪案件查处情况。钟英乡结合实际,通报落实河(湖)长制工作情况。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结合检察工作、长江十年禁捕、聚焦生态保护,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培训。

2021年以来共开展联合执法行动8次,发放宣传材料3000多份,出动执法人员共80人次,开展江面巡逻15次,共销毁违法“绝户网”400米。对金沙江宾川段船舶作全面排查,对沿江宾川村民自用船舶14艘、运营船舶10艘,永胜县自用船舶40艘进行了造册登记。查获电鱼案3起,没收电鱼器3台,对9人处以罚金4000元。



图文/杜杭明

编辑/赵保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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