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群众办实事】落实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政策 让被征地农民老有所依

近年来,宾川县严格落实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政策调整,将被征地农民纳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积极引导广大被征地农民参加社会养老保险工作,落实被征地农民参保补助资金,切实保障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确保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政策落到实处。截至目前,宾川县累计发放补助资金2394.7万元,惠及被征地农民3237人。

一早,县人社局工作人员来到金牛镇大新社区七组被征地农民张文安家中,向他家宣传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相关政策,了解他家参保补助资金发放情况。

张文安家有6口人,原有3.5亩土地。因城市建设发展需要,分别在修建全球通大道、祥宁公路等道路时,先后被征用土地4次,共计3亩左右。目前,张文安家人均土地不足0.3亩,被认定为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对象。

大新社区七组被征地农民张文安说:“60岁以上的老年人已经开始享受每个月多领100多元的失地农民养老补贴。而我们,2021年开始每年1000元的养老补贴已经打到我们的账户上。现在城镇职工企业养老保险可以对我们实行,每年买9000元,失地农民可以享受到3000元的补助,我们觉得相当的划算。”

与张文安家一样,同村的杨银也被认定为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对象,目前,杨银已经按月领取“工资”。

大新社区七组被征地农民杨银说:“可以按时领取,不用操心下个月有没有钱用,基本上每个月24、25号就到账了。”

近年来,为切实解决好被征地农民老有所养问题,宾川县按照“全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要求,严格落实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政策调整,将被征地农民纳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推进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与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并轨。同时,结合我县农村经济发展水平,合理确定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资金补助水平,努力让被征地农民人人享有养老保障,使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被征地农民。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毕振原说:“据相关的政策,在1998年1月1日以来,在我县行政区域内享受农村集体土地承包权,因政府统一依法征收征用农村集体土地,导致人均耕地面积不足0.3亩的在册农业人口或农转非的居民被纳入我们被征地农民的这个范围。“

为规范补贴认定,宾川县对被征地农民缴费补贴人员的身份按照“四审三公示”的程序进行审核审批,待公示认定结束后,将相关资料转交到县人社局,最后进行相应的补助发放。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毕振原介绍,目前,全县登记在册的被征地农民有5950人,享受被征地农民参加养老保险补助3237人,累计发放了补助资金2394.7万元。今年,我们的补助由1000元调整至3000元,补助年限为15年,主要针对的是被征地农民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同时维持补助标准1000元的发放,主要是针对被征地农民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这一个群体。

落实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政策是保民生、促发展的一项重要工作,接下来,宾川县人社局将深入调研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新政策落实情况,全面掌握新政策在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困难,通过向先进地区学习好经验、好做法,及时补齐短板,不断完善政策制度,真正实现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障有质量、可持续。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毕振原表示,将进一步落实落细被征地农民参加养老保险的保障政策,完善实名库,实现动态更新,做到应保尽保、应补尽补,切实保障好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图文/杨金蕾 王静红

编辑/李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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