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宾川】酒驾+无证 三男子被拘留




今年2月以来,宾川县公安局多警种联合,依法对酒醉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查处,连续查处了三起酒后驾驶的典型案例,查处的三男子中,有不戴安全头盔、无证、二次酒驾、多项违法集一身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2024年2月3日20时49分许,孙某平应朋友邀约到朋友家吃饭饮酒后驾车外出,行至县城城北环岛路段,遇交警设卡查缉。民警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当场检测结果为31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在进一步核查中,孙某平交待自己于2021年4月18日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宾川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处罚过,现在驾驶证属于扣留状态。孙某平实施的酒驾后驾驶机动车和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宾川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依法对孙某平作出行政拘留10日,并处罚款2050元,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

2024年2月3日23时5分许,周某奇应朋友邀约小聚,酒后违法驾驶二轮摩托车将一同喝酒的朋友送回家。在驾驶二轮摩托车返回途中,行至宾川县金牛路桑园桥路段时,遇交警设卡查缉。经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69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在进一步核查中发现,周某奇于2022年9月15日因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过,属于再次酒后驾驶机动车。周某奇实施的再次酒后驾驶机动车和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宾川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依法对周某奇作出行政拘留10日,并处罚款2050元,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

2024年2月16日20时49分许,石某跃在青年路与金园路路段遇交警设卡查缉,看到闪烁的警灯,石某跃弃车而逃。而后躲进废弃的农贸市场,跟执勤民警玩起“躲猫猫”游戏。执勤民警紧随其后,在一处草丛中将其找到并带回现场,石某跃拒不配合,在民警的耐心劝导下,石某跃称其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下午与朋友聚餐,出于“兄弟情义”送朋友回家,期间饮了啤酒,因心存侥幸开车上路。经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39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石某跃实施的酒后驾驶机动车和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宾川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依法对石某跃作出罚款3000元,并处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

醉(罪)在酒中
毁(悔)在杯中
醉驾入刑以后
酒后开车不再是教育了事
而是戴上手铐,承担刑责
轻则拘留,重则判刑
在此
提醒广大群众开车不喝酒
喝酒不开车
图文/丁曼娇 黎薇
编辑/张玲
责编/张玲
审核/安建雄
终审/杨凤云 张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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