宾川县人大常委会对县人民政府贯彻实施《宗教事务条例》开展执法检查

5月28日,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杨映红,副主任何廷带领部分州、县人大代表组成执法检查组,对县人民政府贯彻实施《宗教事务条例》情况开展执法检查。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曹洪戍及县人民政府相关部门负责人陪同检查。

检查组实地查看了金牛清真寺、鸡足山报恩寺贯彻落实《宗教事务条例》情况,并召开汇报会。

 会上杨映红指出,宗教工作是党和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县人民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要提高对贯彻实施《宗教事务条例》重要性的认识;要加强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基层干部的学习培训,帮助他们解决对宗教事务“不愿管、不会管、不敢管”的错误思想和能力水平问题,树立“宗教工作无小事”的工作理念。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人大代表的意见建议,加强与代表的联系,落实好代表合理的意见建议,让代表在服务、改革、管理中发挥联系人民群众的作用,促进宗教和睦、民族团结、社会稳定。

曹洪戍汇报了县人民政府贯彻实施《宗教事务条例》工作情况;执法检查组对县人民政府宗教事务管理工作取得的成效给予充分肯定和认可,并对下步工作提出了意见建议。


图文/温昌盛 赵绍辉

编辑/李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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