宾川县范围内的三轮车辆车主注意了!将规范管理!


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县三轮车辆规范管理的

公  告

 

为深刻汲取三轮车辆交通事故教训,有效预防和减少三轮车辆道路交通事故,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道路交通安全等法律法规规定和有关国家标准以及省州交安委工作部署,自2024年7月1日起,宾川县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将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三轮车辆集中规范管理。

一、管理对象

全县范围内的三轮车辆(三轮摩托车、三轮电动车)

二、管理模式

以实现辖区内无牌无证三轮车辆“管好现有存量、坚决遏制增量”为目标,采取先纳入、后管理、再规范的措施,进一步规范辖区三轮车辆管理工作。

三、管理措施

(一)符合注册登记条件的车辆(三轮摩托车、三轮电动车)须按照规定办理注册登记手续。

办理地点:宾川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车辆管理所、宾川县和通车驾管社会服务站。

(二)7月1日前购买的不能注册登记的电动三轮车要到户籍所在地邮政所进行登记、交纳保险,纳入管理。

办理地点:各乡镇邮政所网点。

(三)达到报废的三轮车辆一律按规定时限及时报废。

(四)各销售企业在7月1日后销售的三轮车辆必须向群众交付《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购车发票等资料,确保车辆去向明,且能依法办理机动车注册登记,并告知购车者及时到交管部门进行注册登记,禁止销售不能注册登记的三轮车辆,购车群众应向商家索要《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正规发票。

(五)三轮车驾驶人存在违法载人、酒驾醉驾、违法超员、未注册登记、逆行、闯红灯、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由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严格依法从重处罚。

(六)对销售企业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由市场监督管理局严格依法查处。

(七)对三轮车辆非法改装和非法生产、销售的由县工业和信息化局联合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交通运输局进行查处。 

特此公告


宾川县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 

2024年7月8日







温馨提示

 一、办理三轮车辆落户清单 

1.三轮车辆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2.购车发票等机动车来历证明; 

3.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 

4.三轮车辆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5.车辆购置税、车船税完税证明或者免税凭证,但法律规定不属于征收范围的除外; 

6.不属于免检车的三轮车辆,还应当提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 

7.带驾驶室的三轮车辆,提供安检机构或者其他具备资质的机构出具的称重报告单。 

二、不能注册登记的电动三轮车购买保险所需材料 

驾驶人身份证、三轮车辆合格证;驾驶人要驾驶车辆前往办理。 

三、办理地点:各乡镇邮政所 

宾川县邮政分公司各网点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宾川县邮政公司市场部,云南省宾川县金牛镇宏强路143号,联系人,董亚军,联系电话,15877759043; 

2.宾川县宏强路支局,云南省宾川县金牛镇宏强路143号,联系人,曾英,联系电话,18008726664; 

3.宾川县太和邮政支局,云南省宾川县金牛镇楠苑路,联系人,杨梅,联系电话,15087272085; 

4.宾川县宾居邮政支局,云南省宾川县宾居镇宾居街,联系人,李明丽,联系电话,15987630910; 

5.宾川县平川邮政支局,云南省宾川县平川镇平川街,联系人,杨真伟,联系电话,18387270960; 

6.宾川县州城邮政所,云南省宾川县州城镇州城街,联系人,郑丛玉,联系电话,18313026780; 

7.宾川县力角邮政所,云南省宾川县力角镇力角街,联系人,范贵余,联系电话,15187231409; 

8.宾川县大营邮政所,云南省宾川县大营镇大营街,联系人,刘立君,联系电话,13887284151; 

9.宾川县小河坝邮政所,云南省宾川县州城镇宾居农场农场街,联系人,王洪兰,联系电话,13987264733; 

10.宾川县炼洞邮政所,云南省宾川县鸡足山镇炼洞街,联系人,李红军,联系电话,13404972042; 

11.宾川县钟英邮政所,云南省宾川县钟英乡皮厂街,联系人,杨敏,联系电话,18760954762; 

12.宾川县拉乌邮政所,云南省宾川县拉乌乡碧鸡街,联系人,安玉根,联系电话,13398729657。 

四、电动三轮车辆登记保险费用明细

来源/宾川县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

编辑/李丹

责编/李丹

审核/安建雄

终审/杨凤云  张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