殡葬领域移风易俗“十倡导” “十严禁”

殡葬领域移风易俗“十倡导”

倡导厚养薄葬:倡导老人在世时亲属多尽孝心,给予关爱和陪伴,离世后节俭治丧,树立厚养薄葬新观念。

倡导丧事简办:倡导丧事简化流程,减少使用纸扎、花圈等殡葬用品。提倡以家庭为主简办宴席,控制就餐规模。

倡导集中办丧:倡导在殡仪馆或村(社区)指定场所办理丧事,减少对居民生活影响。

倡导丧事互帮:倡导办理丧事时亲属、乡邻互帮互助,主动宽慰丧属、协助办理丧事。倡导以村(组)社区网格为单元,建立殡葬信息网格员制度,及时提供问询、关爱等服务。

倡导生态安葬:倡导采取树葬、花葬、草坪葬等不留骨灰、不占或少占土地的方式安葬,鼓励深埋、不留坟头、不立碑等安葬方式,节约土地资源。

倡导集中安葬:倡导进入公墓或农村公益性墓地集中规范安葬。

倡导绿色殡葬:倡导使用可降解骨灰盒,“水泥不上山”、减少使用石材等不可降解材料建墓,共同守护绿水青山。

倡导文明祭祀:倡导采取敬献鲜花、鞠躬默哀、植树绿化、踏青遥祭、社区公祭、集体共祭等绿色、文明方式寄托哀思。

倡导党员示范作用:倡导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带头文明节俭办丧事、实行火葬、生态安葬、文明低碳祭扫,并教育引导亲属、朋友和周围群众遵守。

倡导网络祭祀等:倡导在网上祭扫平台、虚拟墓地等数字化平台开展祭扫、追思活动。

殡葬领域移风易俗“十严禁”

严禁散埋乱葬:禁止在耕地、林地、自然保护区、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水库和河流堤坝附近、公路和铁路两侧等区域建坟墓。

严禁违规建墓:禁止建造豪华墓、硬化大墓

严禁建“活人墓”:禁止为未去世的人员建造坟墓。

严禁建附属物:禁止在坟墓周边建围墙(栏)、凉亭等附属建筑物及硬化土地。

严禁违规土葬:禁止将火葬区逝者遗体进行土葬。

严禁骨灰装棺土葬:禁止遗体火化后的骨灰装棺土葬。

严禁封建迷信活动:禁止制作、销售、焚烧“人民币版”冥币、纸扎等迷信殡葬用品,禁止开展封建迷信活动。

严禁大操大办:禁止丧事大操大办、大摆宴席、铺张浪费。

严禁扰民治丧:禁止在居民区、公共场所停放遗体(灵框)、搭设灵堂(棚)、游丧、鸣放烟花爆竹、播放哀乐。

严禁借机敛财:禁止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借操办丧事之机违规敛财或大操大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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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文/中共大理州委宣传部 中共大理州委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

编辑 责编/李蓉

审核/朱晓天

终审/杨凤云  张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