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团宾川县委2026年“贷免扶补”小额贷款持续报名中!
经营地点在宾川县辖区内,有创业能力的以下人员:
①城镇登记失业人员;
②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
③复员转业退役军人;
④刑满释放人员;
⑤高校毕业生(含在校高年级大学生、休学创业大学生和留学回国学生);
⑥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
⑦返乡创业农民工;
⑧网络商户;
⑨农村自主创业农民。在宾川县辖区创办小微企业、个体户或宾川县户口创业人员在州内创办小微企业、个体户的可以享受贷免扶补创业小额贷款。
除住房贷款、车辆贷款、扶贫贷款和助学贷款外,商业贷款不超过5万元(含支付宝花呗、信用卡等)。申请人员不能是公职人员和享受退休待遇人员;且征信记录良好。
“贷免扶补”分3次偿还全部本金,即:贷款合同签订的第12个月偿还本金10%,贷款合同签订的第24个月偿还本金20%,贷款合同签订的第36个月偿还本金70%。
借款人与承贷金融机构协商一致后,可按贷款合同约定提前还款。
享受“贷免扶补”贷款人需找一名旁系亲属或朋友作为备用联系人。需提供备用联系人身份证复印件。
额度——符合条件的借款人额度不超过30万元。
期限——贷款期限为3年。
利息——3.8%(对符合条件的创业担保贷款,财政部门给予贷款实际利率50%的财政贴息,个人承担50%利息,按季度支付。对展期、逾期的创业担保贷款,财政部门原则上不予贴息,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1. 借款人创业的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
2. 就业创业登记证复印件;
3. 借款人身份证复印件;
4. 借款人户口薄复印件;
5. 借款人配偶的身份证复印件;
6. 借款人配偶的户口薄复印件;
7. 借款人的婚姻证明材料(结婚证复印件);
8. 借款人配偶的婚姻证明材料(结婚证复印件);
9. 房产土地证明复印件;
10. 经营场所证明复印件;
11. 备用联系人身份证复印件;
12. 创业项目照片两张(图片中必须有创业者和创业场所,并打印在A4纸上);
13.其余申请表格材料(请到团县委办公室领取,领取材料时需携以上证件原件)。
报名地点:团县委(县行政中心北面一楼团县委办公室)
周一至周五
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30
名额有限,先到先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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